征集“清廉凉山”形象标识(LOGO)和清廉主题精品歌曲
为进一步提升凉山州廉洁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深化“清廉凉山”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现面向社会各界有奖公开征集“清廉凉山”形象标识(LOGO)和清廉主题精品歌曲。相关细则公告如下: 一、“清廉凉山”形象标识(LOGO)设计要求1.紧扣主题、“廉”韵丰润。应征作品应紧密结合“清廉凉山”建设相关要求,立足凉山州廉洁文化建设,突出地域景观和人文特点。2.新颖独特、别具一格。应征作品应融入凉山民族文化元素,图案色彩相宜、互为映衬,符合公众对廉洁文化的认知认可和审美标准,具有较强的廉洁文化感染力、视觉冲击力和大众记忆力,宜于明确标示,便于深刻记忆,利于宣传推广。3.通俗简洁、受众性强。应征作品在表现形式和创作手段上,适用于立体、平面、布展、舞台、电子媒介、新媒体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满足各种制作需求,便于在线上线下媒体活动中印制使用。二、清廉主题精品歌曲征集要求1.主题鲜明、健康积极。应征歌曲紧扣“清廉凉山”建设相关要求,弘扬主旋律,突出廉洁主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艺术取向,达到政治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2.独立完整、易于传唱。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传唱感染力,富含凉山元素、融合民族元素。三、征集范围面向全国设计师、设计团队和社会公众;专业和业余词、曲作者、音乐制作人及唱作人、乐队、专业歌手。四、作品报送要求1.“清廉凉山”形象标识(LOGO)图片为JPG格式、RGB色彩模式、A4大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大小为3M-8M。须提供矢量图及JPEG图片。2.清廉主题精品歌曲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格式为MP3格式。须报送完整的MP3歌曲和电子版歌词、曲谱。3.所有参选作品均提交至邮箱:lszjwjys@126.com。上报时将“清廉凉山”形象标识(LOGO)或清廉主题精品歌曲创作登记表(附件1),JPEG图片或MP3一并上传至邮箱。4.“清廉凉山”形象标识或清廉主题精品歌曲创作承诺书(附件2)在入围作品产生后另行通知创作者填写上传。 五、作品相关要求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创作人需对作品寓意给予充分完整的阐述。2.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的内容。3.应征作品内容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征集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8月12日。七、方案评选及奖励说明1.评选办法:采取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以网络投票情况为参考,由评审专家开展初评和复评工作。入围歌曲由凉山州音乐家协会颁发证书。2.“清廉凉山”形象标识(LOGO)评选三个入围作品,在入围作品中选定“清廉凉山”形象标志(LOGO)。评为最佳创作奖,奖金10000.00元,其余两个入围作品奖金各3000.00元。3.清廉主题精品歌曲评选入围歌曲六首,其中一等奖一首,奖金50000.00元,二等奖两首,奖金各10000.00元,三等奖三首,奖金各5000.00元。4.奖金为税前金额,获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税。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若为设计或创作团队,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5.凉山州纪委监委将奖金和证书交付作品创作者。创作者不止一人的,交付给图片、歌曲标注中排名最靠前创作者。八、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属1.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凉山州纪委监委所有,凉山州纪委监委可申请创作作品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登记,为产品权利人。作品创作者有署名权。2.作品创作人对作品权利负责,保证所提交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作品不存在侵犯他人权利情况,如发生侵权或产生版权纠纷,后果由创作人自负。3.最终入围作品需与凉山州纪委监委签订版权承诺书及知识产权归属确认协议,签订相关协议与承诺后方能领取奖金和获奖证书。九、声明1.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主办方的一切规定。2.若有内容相同者,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予退还。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凉山州纪委监委所有。十、联系方式形象标识(LOGO)征集联系人,阿胡伍牛,联系电话:18608344311。歌曲征集联系人,鲁洋鸣,联系电话:18908156551。 附件1:“清廉凉山”形象标识(LOGO)或清廉主题精品曲创作登记表.wps
附件2:“清廉凉山”形象标识(LOGO)或清廉主题精品歌曲作品原创版权承诺书.wps
中共凉山州纪委
凉山州监察委员会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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