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再学习 发表于 2023-7-15 07:11:01

枣庄市儿童福利院征集服务品牌名称公告

枣庄市儿童福利院于2012年10月建成正式启用。是枣庄市民政局直属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弃婴、孤儿、打拐解救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养护、救治、教育、康复、安置等服务;对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助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秉承“关爱孤弃视如己出”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孤弃儿童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儿童服务能力水平,打造具有枣庄特色的专业化、系统化的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品牌。现面向社会各界发出诚挚邀请,有奖征集枣庄市儿童福利院服务品牌名称。具体内容及要求公告如下:
  01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
  02
  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单位或个人、社会团体、组织等均可参与,鼓励专业人士和专业公司进行设计创作。
  03
  征集内容
  根据枣庄市儿童福利院的核心价值和工作理念,设计出服务品牌名称。
  04
  征集要求
  (一)应征作品应充分体现市儿童福利院的工作理念,融入枣庄地方特色、人文底蕴和情怀,彰显枣庄市儿童福利院风采。
  (二)应征作品须坚持“雅俗共赏”“推陈出新”的原则,须具有较高的独创性,构思巧妙,特征鲜明,且寓意深刻、具有前瞻性和时代感。
  (三)应征作品须提供创意说明(100-300字),否则视为无效投稿。
  05
  征集奖励
  征集活动结束后,将成立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选出获奖作品1名,可获得1000元的奖励。
  06
  征集方式
  (一)所有征集作品均通过电子邮箱投稿,请应征者在规定时间内将应征作品及创意说明提交至电子邮箱:zzsetfly2012@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电话+服务品牌名称”。
  (二)联系方式:刘主任0632-4779880
  07
  其他事宜
  (一)应证作品需保证完整性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无剽窃行为,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具唯一性,无在先使用行为,可供征集方工商登记注册使用。征集中名称如有重复,按照提交时间顺序以最先提交者为准。
  (三)获奖的应征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相应著作权、注册权、知识产权、使用权、媒体发布权等全部权益归枣庄市儿童福利院所有,枣庄市儿童福利院有权根据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四)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投稿无论采用与否,投稿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五)评议结果将择期在微信公众号“枣庄市儿童福利院”进行公告。
  (六)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https://mp.weixin.qq.com/s/FTLbyEcx0oOx0K7dPiHB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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