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再学习 发表于 2023-10-24 06:54:09

十五芳华,向海颂歌——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关于征集院歌歌词的通告

本帖最后由 学习再学习 于 2023-10-24 08:14 编辑

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原“海洋学院”)创建于2008年,迄今已15周年。十五载奋楫扬帆逐梦深蓝,新征程步履铿锵向海图强!在中山大学百年华诞之际,为增强师生凝聚力与归属感,扎实推进学院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院歌歌词。学院现开展“十五芳华,向海颂歌”院歌歌词征集创作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01
  征集时间
  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1月2日
  02
  作品要求
  (一)应征歌词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具有原创性,不得抄袭、借用其它歌词作品。歌词一经确定,版权归属学院,学院有权播放、宣传或修改。
  (二)投稿作品应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内容健康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鲜明的时代特征。内容可涵盖海洋科学学院在党建引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突出贡献和全体师生同心协力、努力拼搏的精神风貌。歌词创作应篇幅适宜、朗朗上口、简洁凝练、朴实自然。
  03
  作品评选与表彰
  学院拟于2023年11月中旬前进行评选,并初步确定采用方案。本次征集为有奖征集,设采用奖和优秀奖,采用奖视评审情况而定,优秀奖设3至5名。采用奖奖金2000元;优秀奖纪念品一份。
  *若应征作品不达预期要求,相关奖项可空置。获奖者个人所得税自理。
  04
  投稿须知
  (一)投稿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日。
  (二)请投稿至sunyx57@mail.sysu.edu.cn,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海洋科学学院院歌歌词—作品名—姓名”。请在邮件正文说明投稿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三)院歌作词需附创作说明,以附件形式提交,并请保留原始作品文件,投稿文件恕不退还。
  (四)投稿者必须是作品的原创作者,或依法享有作品著作权等全部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提交作品时投稿人需保证提交的作品为首次发表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均由投稿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投稿方案一经采用,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投稿者的承诺,其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组合权、传播权等)均属于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所有。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
  2023年10月23日https://mp.weixin.qq.com/s/e5dLLP2-u-C2K7GOijiYUw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十五芳华,向海颂歌——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关于征集院歌歌词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