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征集】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湖学校校歌,等你来创
本帖最后由 学习再学习 于 2023-12-28 10:40 编辑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湖学校(原名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中心小学、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小学)创建于一九四六年,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学校毗邻阳台山,斜倚石岩湖。依山傍水,环境优越。学校提出了“为未来而教”的办学理念,坚持教育以社会为本、学校以教师为本、教师以学生为本,顺道攀岩,求真向善,知行合一,实施人性化制度管理,基于费曼教学法打造灵动润泽课堂,培养坚韧厚实、灵动智慧、适应未来的阳光少年。经过石岩湖学校师生的不断努力,学校办学条件正日臻完善,办学质量稳步提高,先后荣获深圳市和宝安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初中教学先进单位,社会、家长对学校的认可度逐年攀升。近三年,我校师生参加各类竞赛取得荣誉与奖项达千余人次,柔道、跆拳道、田径、围棋、京剧、合唱、美术、书法等体艺特色大放异彩,劳动教育成果初显,这既是石岩湖人在继承中发展的结果,也是学校新生力量的充分展示,是一道石岩、宝安乃至深圳的靓丽风景线。学校大力倡导“奔跑精神”、“歌唱精神”、“劳动精神”,充满诗意的湖畔教育日渐形成。未来,石岩湖学校将办成一所令学生终身怀念,具有示范性、引领性、辐射性的区域一流名校。一、征集时间2024年1月1日-5月1日
二、征集范围学校师生员工、家长及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三、作品要求(一)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符合我校办学理念与育人目标,贴近校园生活,能凸显学校师生风貌。(二)歌词简洁凝炼、朴实自然、注重情景、叙事性强、长度适宜、易于传唱,忌空喊口号。(三)投稿作品可以是个人创作,也可以是集体创作。集体创作要注明团队名称,并列出所有作者姓名。(四)投稿作品须注明词曲人,并承担原始创作版权,须为新创作或未曾发表的原创作品,重新编配翻唱作品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不得有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一)请将歌词或者曲谱以word/txt格式扫码上传。
(二)作者也可以将作品(邮寄mp3小样请以光盘形式寄送)邮寄到以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青年路96号石岩湖学校办公室(邮编:518000)联系人:张老师 0755-27654828。
五、作品评选学校将成立校歌评审委员会,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及审议。
六、奖项设置(一)作品入围奖5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二)入围作品中取采用奖1名,奖金2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七、特别声明(一)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学校校歌和其他音乐作品,不得抄袭。(二)入围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湖学校所有,不得再作其他使用。(三)凡参加本次校歌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需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未满18岁的投稿者必须得到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批准才能提交作品参赛,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阅读并同意本文条款及细则。(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湖学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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