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再学习 发表于 2024-1-30 14:13:14

“尧治河杯”森林康养全国诗词大奖赛征稿启事

 钟灵毓秀保康,天然森林氧吧。湖北省保康县因其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四季分明的怡人气候,青山绿水环绕,蓝天白云环抱,青山如画屏,水潺如琴鸣,春有牡丹、夏有紫薇、秋有菊花、冬有腊梅。保康县充分利用优势自然资源,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建成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康养基地,开发了一批符合大众需求的森林康养产品。2021年保康入选国家级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县。
  “森林康养”是提升人类身心健康的重要路径,已得到世界各国政要及社会有志之士的认可,蕴含巨大潜力,发展前景广阔,是永恒的朝阳产业。
  为传播森林康养理念,让人类乐享大自然的禀赋。大奖赛由中共保康县委员会、保康县人民政府、襄阳市诗词学会主办,保康县县委宣传部、保康县林业局、保康县文旅局、保康县文联、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承办,保康县尧治河森林康养基地、保康县诗词学会协办;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为“保康县‘尧治河杯’森林康养全国诗词大奖赛”指导单位。
  保康县“尧治河杯”森林康养全国诗词大奖赛面向全国征集诗词,现就征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征稿内容:以最美的诗词语言,生花妙笔,激情创意,展现保康县尊重自然,森林康养、生态食品、森林药材、休憩康复、文化旅游以及体现人类与森林的关系,能激发人类认知森林、赞美森林、亲近森林的激情,展示国家级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县建设成果。
  2、本次参赛作品仅限格律诗词。不接受古风、自度词、新诗等作品参赛。
  3、参赛作品应符合格律要求,格律诗用《平水韵》,用通韵和新韵的需注明,且同一首作品中新旧韵不得混用;词用《词林正韵》。僻典、专有名词等自行注释、以简为要,词之变格请注明出处。
  4、每人限投2-4首诗词作品,限投一次,多投无效。
  5、参赛作品必须是个人原创,未公开发表(包括新媒体、自媒体、国内外出版物及全国各地内刊),文责自负,严禁剽窃。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
  6、评委会和大赛组委会人员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同一作者的多首作品同时获奖的,仅取其最高奖颁发。
  7、获奖作品汇集成册,获奖者每人赠阅一册,并拟在新媒体择优发表。
  二、评审与奖项
  1、本次大赛在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领导下,组建“保康县‘尧治河杯’森林康养全国诗词大奖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评委由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成专家库中抽取。征集的诗词编号后,评选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编号开展初评和终评。
  2、奖项设置:
  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和证书。
  本次大奖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20名每人100元,颁发证书;
  鼓励奖30名,颁发证书。
  获奖作品并分别在《湖北诗词》《心潮诗词》《襄水曲》《楚源新韵》和“森林康养”及林业刊物上刊载;奖金和《证书》2024年8月在保康县尧治河森林康养基地举办“尧治河杯”森林康养全国诗词大奖赛会上颁奖。
  三、征稿截止时间
  本次大赛只限电子邮箱投稿,不接受纸质投稿。收稿电子邮箱:(626707954@qq.com)。发送电子文稿邮件时请在“主题”框内标明“尧治河杯”森林康养大奖赛字样;“正文”框内直接输入作品内容,不要“添加附件”发送。征文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底止。投稿作品附上作者简介、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四、相关说明
  1、举办单位对获奖诗词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公益活动、商业宣传、展览展出、出版书籍等不另付稿酬)。
  2、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举办单位。
  3、本诗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征稿联系人
  投稿正文示例:
  七律·森林康养之旅
  森林康养恰逢春,业术专功好健身。
  四季风光藏秀骨,一方水土育奇珍。
  云蒸雨蔚天然性,草木含烟润绿氤。
  我等好奇曾几试,心舒美妙好精神。
  参赛者:***(须与身份证上姓名一致)
  联系电话:1********
  通讯地址:**省**市**区**路(栋)**号
  个人简介:(100字以内)。
  所有投稿者均视为认可上述要求后投稿。
  “尧治河杯”森林康养全国诗词大奖赛筹备组
  2024年1月1日https://mp.weixin.qq.com/s/Y7cIXICr8qupvmfLWzat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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