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观澜湖华侨学校原创校歌歌词、歌曲征集公告
为同时为了弘扬我校传统文化,增强师生凝聚力和归属感,展现我校独特的教育理念和办学特色,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原创校歌歌词、歌曲大赛。01
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教职工、在校学生、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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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要求
01
歌词内容
1.需体现我校的办学理念、文化内涵、师生精神风貌等;
2.歌词应积极向上、富有感染力和凝聚力,能够激发师生对学校的热爱和自豪感;
3.言简意赅,易于理解和传唱。
02
歌曲风格
1.歌曲风格不限,但应适合校园传播和演唱;
2.鼓励创作具有时代感、创新性和易于传唱的作品;
3.可适当融入地方特色或民族元素,展现我校多元文化的魅力。
03
作品形式
1.可选择校歌歌词+校歌歌曲,也可二选一;
2.歌词应为简体中文,字体清晰、易于辨认;
3.歌曲旋律可提交简谱或五线谱,如有条件可提交歌曲演唱小样。
04
原创性
1.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版权;
2.如有引用或借鉴,请注明出处;
3.投稿者需对作品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03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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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方式
电子投稿
1.请将作品发送至艺术团邮箱m19989823604@163.com;
2.邮件主题请注明“校歌歌词或歌曲投稿,备注班级+姓名+联系方式;
3.附件中请包含歌词文本或歌曲旋律(简谱或五线谱)歌曲演唱小样(如有)。
05
评先标准
01
评选标准
1.体现学校精神文化内涵;
2.歌词内容积极向上、易于传唱;
3.歌曲旋律优美动听、富有感染力;
4.原创性、创新性及艺术表现力。
02
评选流程
1.学校将组织专业评委对投稿作品进行初选和复选;
2.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
3.优秀作品将有机会成为我校正式校歌,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和演唱。
06
奖励设置
获奖作品将获得证书及奖金,校歌歌词与歌曲分开奖励。具体如下:
一等奖:5000元(各一名)
二等奖:2000元(若干)
三等奖:1000元(若干)
海口观澜湖华侨学校艺术团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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