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全国作曲家推荐“福寿之乡—永福” 征歌入选歌词并征集曲谱及音乐作品的公告
由广西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政府主办的“福寿之乡—永福”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已完成歌词的征集,并评选出了80首入选歌词作品,现向全国作曲家推荐本次征歌评出的入选歌词并征集曲谱及音乐作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举办单位主办单位:永福县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广西桂林市音乐家协会承办单位:中共永福县委宣传部中国桂林永福县福寿节组委会办公室 二、作品要求
1.歌曲形式不限,注重艺术性和可听性的有机统一,鼓励多样化风格表达与跨界创作,风格类型不限,易学上口、便于传唱。鼓励在融合永福本土特色、传统彩调音乐风韵的基础上进行创新。2.应征作品须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发行、播出的原创歌曲作品。3.投稿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若作品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三、奖项设置 1.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作品10首,其中:一等奖1首,奖金15000元; 二等奖2首,奖金各10000元;三等奖3首,奖金各5000元;优秀奖4首,奖金各3000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后,由词、曲作者自行分配。2.获奖作品由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四、作品评审由主办方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并在有关媒体上公示。五、作品提交
1.应征者须于2024年7月10日前提交:完整电子曲谱(jpg或pdf格式)、歌曲征集信息表(附件2)、歌曲小样(MP3或WAV格式)。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fsj6933@163.com,邮件请注明“应征者姓名+永福县征歌”字样。咨询电话:18377363190 ,中国桂林永福福寿节组委会办公室。2.报送的歌曲小样、乐谱一律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其他事项1.获奖作品修改权和使用权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2.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发表、发行、表演、传播、摄制等,不再向作者支付稿酬。3.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有最终解释权。4.作品一旦参与征集活动,即表示作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文末查看附件:1.“福寿之乡—永福”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入选歌词作品(曲作者如需与词作者联系,请拨打咨询电话)2.“福寿之乡—永福”原创歌曲征集信息表
中国桂林永福县福寿节组委会办公室2024年5月20日阅读次数:11141https://county-media-img-oss.xinhuaapp.com/caiyunnan/default/Attachment/zip.png附件1-“福寿之...动入选稿件.rar587kbhttps://county-media-img-oss.xinhuaapp.com/caiyunnan/default/Attachment/wordIcon.png附件2-“福寿之...征集信息表.doc2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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