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辽宁省首届职工冰雪运动会吉祥物“辽小冰”入围资格的公告
2024年10月12日,辽宁省首届职工冰雪运动会宣传标语、会徽(logo)和吉祥物入围作品在“本溪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后,市总工会收到许多热心网民的反馈,以及关于吉祥物入围作品“辽小冰”涉及抄袭、侵权的举报,市总工会及专家评审组高度重视。经调查研究,吉祥物“辽小冰”在创意构思、设计元素、色彩搭配及整体呈现上,与第七届哈科会吉祥物28号作品“冰冰”卡通形象完全一致。根据前期征集作品公告中明确要求: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设计,不得抄袭、仿冒,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且须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已在为第三方服务的作品不得参赛。本溪市总工会及专家评审组决定取消吉祥物“辽小冰”入围资格,已取消名额不作递补,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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