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0元 防城港市形象宣传语征集 11月10日18:00
为更好地彰显防城港市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形象、凝聚市民精神、打造城市品牌,弘扬防城港市文化,特在全国范围内征集防城港市形象宣传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征集对象凡全国范围内所有关心、关注、支持防城港市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二、征集时间征集活动自2014年9月25日始至2014年11月10日18:00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三、征集要求1.历史文化与现代时尚相结合。形象宣传语既要体现防城港市深厚的底蕴;又要体现现代特征和时尚气息。2.地域特色与国际潮流相结合。形象宣传语既要体现防城港市地域文化特色,得到市民的广泛认同;又要符合国际标准与规范,把握国际流行趋势。3.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形象宣传语设计既要从直观上感受到美的韵律,使人得到审美愉悦;又要方便应用,在各领域、各方面使用时,能够自然协调、和谐相融。4.附10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其内容为在阐述形象宣传语的理念和含义。5.体裁不限,每位应征者最多只能提供3条宣传语,宣传语及创作说明只能使用中文。四、投稿方式投稿方式分为当面提交、挂号邮寄、发送传真、邮箱发送等四种,应征者须将《广西防城港市形象宣传语征集活动报名表》、《广西防城港市形象宣传语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见附件)连同应征作品一同投稿,没有提供的应征者将被视为自动弃权。联系地址:广西防城港市委宣传部;联系人:廖树振;邮政编码:538001;咨询电话:0770-2818001;传真:0770-2834770;电子邮箱:fcgxcy@sina.com。五、奖励办法1.对入选作为防城港市形象宣传语的作品(最佳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授予荣誉证书。2.对评选出的另外5件优秀作品(入围方案),每件奖励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授予荣誉证书。六、其他说明1.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 由作者本人负责;2.应征作品一经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即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可以进行修改提升或要求创作者补充完善;3.如应征作品超过三条,则以前三条为准进入评审环节;4.如应征作品有雷同,以最先投稿为准;5.应征作品如无法体现征集要求,评选奖项可空缺;6.获奖者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征集办领取,或提供银行账号汇款,税金由获奖单位或个人缴纳;7.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8.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中共防城港市委宣传部2014年9月25日
广西防城港市形象宣传语征集活动报名表广西防城港市形象宣传语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http://www.fcgsnews.com/news/bulletin/2014-9-25/61200.shtml 每位应征者最多只能提供3条宣传语,宣传语及创作说明只能使用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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