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4-9-30 15:31:07

2000元 关于征集广西第十三届运动会会徽、会歌和宣传口号的公告

广西第十三届运动会(以下简称第十三届区运会)将于2015年11月在梧州隆重举行。本届区运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办,自治区体育局和梧州市人民政府承办。为弘扬“运动、快乐、健康、和谐”的区运会理念,展现梧州市独特的精神文化风貌,经梧州市筹备广西第十三届运动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第十三届区运会筹委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本届区运会的会徽、会歌和宣传口号。一、征集的内容广西第十三届运动会会徽、会歌和宣传口号二、征集的对象(一)不论居住地和国籍,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不限制每位应征者提交作品的类型和数量。(二)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评选工作的人员,均不具有应征资格。三、应征作品的创作要求(一)应征作品不论类型,都要充分表现第十三届区运会“绿色区运、人文区运、精彩区运、节俭区运”的办会主旨,充分展现梧州市地域文化的浓厚底蕴和悠久的历史人文精神,体现体育精神与梧州特色两者的有机融合。(二)应征作品不论类型,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如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损害他人知识产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的,由应征者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三)会徽1.会徽的图案设计要求主题鲜明,充分表达第十三届区运会的鲜明特色,包含“第十三届区运会”、“广西·梧州”等要素。2.会徽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构图、创意独特,图形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融合时代特征、体育特点和区域特色,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鲜明的图案象征力。3.会徽设计纸张规格为a4,文件可为jpg及psd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四)会歌1.会歌的风格、形式不限。歌词要求清晰易懂、健康向上,能充分体现广西蓬勃发展的体育事业和团结进取的体育精神;歌曲要求旋律优美、动听,易学易记易传唱。2.会歌的时间长度要求控制在4分钟以内。(五)宣传口号1.宣传口号要求主题鲜明,情感真挚,构思新颖,语言简明。在内容上要求充分表现第十三届区运会的比赛宗旨,彰显梧州城市特色,体现体育竞技精神;形式上要求具有独特性、创新性,简洁明了、朗朗上口,适合在多种载体上推广。2.宣传口号的字数要求控制在16字以内。四、应征作品的提交要求(一)以个人名义或者团体名义提交均可。(二)应征者提交应征作品,其中实物作品和电子作品各一份。会徽采取a4纸张,一式两份;会歌音像资料一份(cd或者其他移动存储设备),歌谱(曲谱和歌词的组合)10份,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宣传口号采取a4纸张,一式两份。(三)应征者需提供详细的应征作品设计创意说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四)应征者需提供作者详细资料一份,具体包括:作者姓名(单位、团体名称)、个人(单位、团体)简介、详细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和个人(单位、团体)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应征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五)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第十三届运动会会徽(会歌、宣传口号)作品征集”。(六)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五、应征作品评审办法(一)每类每件作品都需要经过初评、终评两个环节。(二)初评由区运会筹委会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的应征作品若干件(会徽5件、会歌3首以及宣传口号10句)。(三)终评采取专家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专家投票权重占70%,网络投票占权重30%,二者相加,最后选出入选奖和入围奖。(四)公证机关全程参与专家评审委员会和网络投票评选监督,确保整个评审过程客观、公正。(五)应征作品评选工作完成后,经筹委会批准,对拟获奖作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向公众正式公布。六、应征作品荣誉奖励(一)会徽设入选奖1名,奖金15000元;入围奖3名,奖金各5000元,并获荣誉证书。(二)会歌设入选奖1名,奖金20000元;入围奖2名,奖金各5000元,并获荣誉证书。(三)宣传口号设入选奖10名,奖金各2000元,并获荣誉证书。(四)应征单位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以上奖金不含个人所得税,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七、法律规范事宜(一)应征者承认自己在本竞赛框架内设计出的作品不涉及任何权利,并且该作品也不会侵犯归第三方所有的任何现有版权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二)应征者提交的作品,视为接受筹委会的委托创作作品。一经提交,其著作权归第十三届区运会筹委会独家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三)筹委会拥有应征作品的所有权,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使用时,不再支付给著作者任何费用。(四)尽管已评选出了最终的入围作品并向该作品的设计者颁发了奖励,广西第十三届区运会筹委会仍有权最终弃用在本竞赛框架内选出的设计作品作为本届区运会会徽、会歌和宣传口号。(五)第十三届区运会筹委会有权随时自行修改此次竞赛的日期和规则或取消此次竞赛,而不应受任何申诉的影响。(六)所有创作都必须始终遵守上述条款和条件。第十三届区运会筹委会可以随时基于其自己的判断排除违反上述条款和条件的任何应征作品或任何应征者。(七)与本次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梧州市内解决。第十三届区运会筹委会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八)应征者必须完全、彻底、无条件地接受本启事的所有应征规则。未遵守应征规则中列出的任何条件的应征者即剥夺其应征资格。八、征集时间和联系方式(一)征集时间:本次活动于北京时间2014年9月30日开始,2014年10月22日17时截止。通过邮寄方式发送实物作品的,以邮件邮戳标明的到达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电子作品的,以电子邮件进入筹委会指定邮箱的时间为准。(二)联系方式:收件单位:中共梧州市委宣传部地址:广西梧州市迎宾路19号市联合办公大楼7楼705室邮编:543003联系人:陈丹洪联系电话:0774-6021140邮箱:wzqyh13@126.com梧州市筹备广西第十三届运动会工作委员会2014年9月29日http://tech.gmw.cn/newspaper/2014-09/30/content_1012372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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