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4-10-2 09:46:53

30000元 关于征集咸阳市市歌的公告

市歌是城市的重要标识,是城市文化内涵、品味的重要反映。为进一步塑造咸阳城市新形象,展现咸阳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魅力,增强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激发广大市民热爱家乡建设、增强使命感和自豪感。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咸阳市市歌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及内容
  面向全国范围开展征集市歌,征集内容包括歌词和作曲。
  二、征集要求
1、作品自行命题,副标题为“咸阳市市歌”。
2、词作要求:紧扣主题,立意深刻,彰显本土元素,融合咸阳的历史和人文特色;积极向上,健康鲜活,优美上口,突出时代精神,表现咸阳发展成就,展示咸阳人民的精神面貌;词句生动,短小精悍,合辙押韵,易懂易记,符合大众的审美情趣。
  3、曲作要求:主题突出,风格鲜明,旋律流畅、朗朗上口,便于传唱,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歌曲长度不超过5分钟。歌曲形式可以是独唱、重唱、合唱等形式呈现。
4、词曲创作必须是原创,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自负。
  三、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4年11月15日截止(信件以邮戳为准)。
四、征集方式
  1、歌曲作品可以以信函、邮件等方式,投递至相关信箱、邮箱,也可直接投稿。应征者应注明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
  2、歌曲作品可以用A4纸打印,有条件者可录制小样(磁带、CD、MD、VCD等),每位作者限报2个以下作品,并提供一式八份应征作品。
  3、市歌应征作品须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字数一般在300至500字。
4、信函邮寄及现场投稿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咸通南路市委大院市文联组联部(邮编712000)
联系人:刘刚,电话:029-33361649,电子邮箱:xyswlzlb@163.com。请在信封上注明“市歌征集”字样。
五、奖励办法
  本次“市歌”征集结束,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组织专家评选,请知名歌唱家录音,同时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最后评选出入选作品1首,入围作品10首。最终入选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0元(词曲作者按4:6比例分配),入围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2000元(词曲作者按4:6比例分配),多名作者的同一首歌曲不重复奖励。
六、版权
作品的著作权和署名权归属作者,使用权归属主办单位。


中共咸阳市委宣传部
咸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咸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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