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児℡ 发表于 2014-4-21 19:50:16

10000元 女娲山风景区首届风光·人文摄影大赛征稿 15年3.15截止

湖北省竹山县女娲山风景区位于宝丰镇境内,距十堰市180公里,距竹山县城35公里。女娲山风景区有大小山峰22座。女娲祭坛建在主峰,其它诸峰仰首相望,是《康熙字典》、《中国神话辞典》中指认的女娲炼石补天、抟土造人之地。
  通过近十年来的景区复建,女娲山风景区先后建成女娲宫、问天阁、女娲像、女娲祭坛、三星殿、钟鼓楼、九凤阁、游客接待中心等景点。景区文化底蕴深厚,生态环境优美,旅游设施配套,形成了独具特色、内容丰富、博大精深的养生文化体系,成为集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祭拜为一体的3A级文化旅游景区。为进一步发掘、弘扬女娲文化,提炼女娲文化内涵,更好地宣传推介景区景点,提升女娲山的文化品位和历史价值,实现“恢弘女娲精神,传承女娲文化”目的,特举办女娲山风景区首届风光·人文摄影大赛,欢迎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聚焦女娲山,展示女娲山春夏秋冬四季的无限风光,以摄影艺术作品的力量宣传女娲山,促进女娲山的文化繁荣和旅游经济发展。
  主办单位:
  竹山县女娲山风景管理区
  摄影指导:
  十堰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竹山县摄影家协会
  征集内容:
  以弘扬女娲文化为主旨,面向县内外,分四季全面征集反映女娲山风景区境内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古迹建筑、女娲文化风光等方面的优秀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总征稿时间:2014年2月20日至2015年3月15日
  采取分四季征集作品、评选,最后总评选的形式进行。
  娲山春晓 征稿时间:2014年2月20日—6月30日;
  娲山夏趣 征稿时间:2014年7月1日—10月7日;
  娲山秋色 征稿时间:2014年10月8日—2015年1月3日;
  娲山冬韵 征稿时间:2015年1月4日—3月15日。
  四季入选作品数量:
  每季度评出20幅四季入围作品,四季共80幅。
  总评选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最终从四季入围作品中选出1幅金质收藏特等作品,4幅金质收藏作品,8幅银质收藏作品,16幅铜质收藏作品及51幅优秀作品。包括:
  娲山风光·人文金质收藏特等作品1幅,稿酬10000元;
  娲山风光金质收藏作品2幅,稿酬各3000元;
  娲山人文金质收藏作品2幅,稿酬各3000元;
  银质收藏作品8幅,稿酬各2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16幅,稿酬各1000元;
  优秀作品51幅,稿酬各200元。
  同一作者获收藏作品不得重复,银质、铜质收藏作品及优秀作品题材不限,所有入选总评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竹山县女娲山风景管理区提供。
  征稿细则
  1. 县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年创作的新作品),必须取材于女娲山风景区及宝丰镇施洋故里生态文化旅游区。接收单幅、组照作品(每组限4张)。
  3. 作品题材、体裁不限,彩色、黑白均可。谢绝提供反转片或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裁剪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4.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数字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5.武当摄影网、今日竹山网将刊登获奖作品及作者名单。
  6.对于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作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采取网络投票和资深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
  投稿须知
  投稿方式为网络投稿。在《今日竹山网》“光影世界”栏目开设“女娲山风光·人文首届摄影大赛”投稿专区。
  投稿人须提供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及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
  联系电话:18772889631 18971913598 
  为便于在活动期间出入景区创作,国家、各省市县摄影家协会会员持所在摄影家协会的会员证,在活动期间可不计次数免费进入景区。其他摄影爱好者可向女娲山风景管理区申请办理出入证,离开景区时必须退还出入证.
  咨询联系人:
  竹山县女娲山风景管理区 师维
  电话:13997822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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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 发表于 2014-4-22 08: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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