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4-10-18 14:21:36

还文学批评应有的峥嵘

   “批评家不是打手,不是法官,也不是文学市场的管理员。批评家的价值在于发现,发现好的作品,也发现好的作家。”“批评家的责任是‘浇花’,浇名花,浇大花,也浇无名之花。”近日,一场名为“全国青年批评家论坛”的会议在陕西西安举行,从会场上传出的上述言论乍一听有理有节,细一品却让人心寒、心酸、心生愤懑:一些“资深”批评家绞尽脑汁要修改连小学生都明白的“批评”二字的含义,并且当着需要引导的青年批评新秀的面,把有硬度、带刺的批评弱化、软化为“发现、浇花”云云。这无疑让人怀疑文学批评的勇气和担当。

   一段时期以来,“红包评论”“友情评论”流传,导致“学术赞美诗”横行,文学批评及批评家也遭到质疑,有一种论调干脆认为文学批评家已死。笔者不赞同这种观点,批评家不同于一般读者,他们要在读者与作家、作品间架起桥梁,不仅要帮助读者进行有益的阅读,逐步提高鉴赏水平,同时也要帮助作家总结创作得失,为整个文学场激浊扬清、除邪扶正。从这个意义上讲,面对文学上的假恶丑,专业批评人不仅不能缺,更要有勇气、傲气和盛气。但是,作为省级文学专业协会的某些成员,“文饰”一番之后竟然要与大众理解的“批评”划清界限,还未张口就先塌了腔,又怎能指望其发出犀利而又直指要害的锐评呢?

   拥有文学批评家的身份,就绕不过“批评”二字。《现代汉语词典》选用“批判、指责、责备”作为“批评”的近义词。批评家不应被市场所左右,丧失职业操守,信口开河,损文学之公、肥一家之私。作为具有较高文学理论知识及艺术修养、审美感受力的非普通读者,面对隐藏毒素的作品、不良的文学现象等,当有“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好汉气概,该出手时就出手,别举着“扬善”的旗子,却阉割了“惩恶”能力。

   当然,要求所有的批评家在金钱、人情面前“圣人化”也不现实。但凡事皆有底线,一些批评家的偶一失职并不可怕,被诊断患了“软骨病”也不恐怖。可悲的是,文学批评文过饰非,用所谓的理论模糊大众的基本认知,进而危害整个文学批评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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