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4-4-25 17:13:07

宁国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及旅游形象LOGO设计征集 6月30截止

为进一步做好宁国城市形象宣传,提升我市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及旅游形象LOGO设计,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凡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二、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
三、征集要求:
(一)城市形象宣传口号:
1、作品应突出宁国主题和定位,能准确反映宁国特色和文化内涵,并符合当今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文字精炼,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又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且利于媒体和社会传播。
2、每个口号要求用一句或两句话表达,应征者应同时提供创意说明。
3、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富有美感。
(二)LOGO设计要求:
1、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图案简洁、内涵丰富,能体现宁国旅游的特点。
2、设计标识应富有个性、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适合单色或彩色印刷,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3、配有与LOGO相协调的中英文字体设计。
4、提交标识设计理念的文字释义(300字以内)。
5、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四、提交方式:
1、信件方式
作品通过信件寄至宁国市文旅广新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563-4133278。
2、网络报送
作品通过电子邮件上传至2674735606@qq.com]作品通过电子邮件上传至2674735606@qq.com.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宁国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征集” 和“旅游形象LOGO设计作品”字样。
五、奖励办法:
征集到的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及旅游形象LOGO设计作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在宁国市广播电视台、今日宁国、宁国市新闻网、宁国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等网站进行公示后,由宁国市文旅广新局、市文联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各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若干名。获奖结果将于2014年9月在宁国市电视台、今日宁国、宁国市新闻网、宁国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等网站公布。
被评定为优胜作品和入围的作品,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六、有关声明:
1、来信作品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并在内容中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电话、邮编,网络参与只注明身份证号码和本人电话号码。如作品内容雷同,按参与先后顺序取最前者参评。
2、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加工、修改入围作品。
3、本活动由市文旅广新局负责解释。
                                    
                                     中共宁国市委宣传部
                                    宁国市文旅广新局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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