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开展2014年度优秀童谣征集 5月5日截止
关于开展2014年度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全市各小学:
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第五届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和南通文明办《关于开展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经市文明办、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4年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全市各小学师生
二、有关要求
1.童谣内容:童谣内容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24个字,引导未成年人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要围绕“中国梦”教育,促进未成年人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要围绕“未成年人基本文明礼仪规范”(内容见海文明委〔2014〕6号文件),弘扬传统美德,倡导勤俭节约、诚信友善、敬老孝亲。作品要贴近未成年人,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童趣。童谣可以是新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并在本地区广为传诵的原创作品。在历届各级优秀童谣征集中入选的作品不再申报。严禁抄袭。
2.评选办法:由各小学广泛发动组织创作和推荐,作者年龄不限,每个学校选推作品限5首以内。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选,按作品报送情况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并推荐10首最优秀的童谣作品报上级部门参加评选。南通市、省及中央文明办都将组织评奖。其中南通市评出一等奖10首、二等奖15名、三等奖25首,获得一等奖的作品上报省文明办,参加全省评选。
3.报送方式:请各小学对推荐作品审核把关,统一汇总后填写《优秀童谣推荐表》(附件1),并于5月5日前将推荐表与童谣作品(文字版式见附件2)的电子稿报市文明办。联系电话:81262797,邮箱:hm82108585 126.com。作品请注明作者或整理者姓名、学校、年级。获奖优秀童谣的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附:
1.优秀童谣推荐表
2.童谣文字版式
海门市文明办
海门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1日
附1
优秀童谣推荐表
序号
童谣名称
作者
单位
职业
创作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于5月5日前将推荐表与童谣作品(文字版式见附件2)的电子稿报市文明办。联系电话:81262797,邮箱:hm82108585 126.com。
附2
优秀童谣推荐作品
中国娃
杜心婕江苏省盱眙县官滩中心小学
创作时间:2009年8月指导教师:杜晓飞
中国娃,中国娃,
黄皮肤,黑头发;
中国娃,中国娃,
方块字,普通话;
遇到困难我不怕,
聪明伶俐想办法;
锻炼身体强中华,
祖国明天美如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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