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潇湘杯”网络文学大赛征稿
:lol:lol黔西平坝老王 (纪实散文) 老王是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县人,本来的名字叫王大成,他是前几年从他的贵州家乡到广州这儿来打工的。王大成虽说人们把他叫做“老王”,但他的年纪一点儿也不大,还算不上“老”,据他自己说,今年才刚35岁。35岁按“老、中、青”年龄阶段的划法,最多只能算是“中年人”,甚至还可以算得上是“青年人”,还并不能算老年人——50多岁以后才能算老年人;可35岁的王大成,人们却把他叫做“老王”,这是为何呢? 要问这原因嘛,那就让我来告诉你吧,事情是这样的:王大成虽说年纪还不大,但他由于出生于穷苦清贫的农家,整天的劳累,风吹,日晒,雨淋,饱受岁月的磨砺;再加上生活又不好,吃得很差,所以虽说只有35岁,但表面一看,却已有50来岁了,就像是一个半大的老头了,也就是未老先衰了。因这,凡是认识他的人都一以概之地把他叫做“老王”;而王大成自己也乐于接受,人们一喊,他就“喂喂”地答应,没有丝毫的反感。前一段时间,我曾同老王有过接触,对他个人的情况有一些了解,即此就在这里作一点小小的记载: 老王的家乡贵州安顺平坝,四周全是山,这山一座连着一座,而且是一座比一座高,就像大海上起起伏伏汹涌澎湃的波涛,让人抬头看不到任何的尽头。改革开放也曾给这里带来过一些变化,但总的情况是“起色”不大,人们虽说“吃”的问题解决了,一日三餐有了“着数”,但却手头拮据,缺钱用,想买东西买不了。安顺平坝那地方,你就是想挣钱,也没有地方去挣,只能靠出外打工,这打工大多都是跑到广州呀、深圳呀、东莞呀、中山呀、佛山呀、珠海呀……等等,这些经济发达的地方。老王的家里有五个人,这五个人是:父母、妻子、两个孩子,再加上老王自己,这正好是五个人。可五个人却只有两亩面积的田地(这里指的是可以栽种稻谷的水田,而不是旱地,也不是山林,请大家要明白,不要搞误会了)——贵州黔西那地方是山地占绝大多数的,而水田则只占极少数极少数,而且全是“冲田”——就是藏在山间的像巴掌般大的能栽种稻谷的水田。这两亩田所产的粮食只够家里的五个人勉强地裹腹糊肚,没有多余的可卖,平时家里的油、盐、酱、醋——这些日常生活小开支则全靠几只母鸡生蛋卖钱来解决。他家住的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建的石砌茅(草)盖的房子,而且一住就是二十多年,没有任何丝毫的改变,他也想把这房子换一换,换他一栋小楼房住一住——那样才叫人舒心惬意呢,就是死了也叫人闭眼呢!可他却没有那能力,把这话简单地说就是他没有钱。自从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村子里已耸起了不少的小楼房,这些小楼房都是人们用在外面打工挣回来的钱建的,可老王家却还是外甥打灯笼——照舅(旧),老模老样,原地踏步踏,住的仍然还是那石砌茅(草)盖的房子。眼看自己已落后于人家了,这时老王很着急,他要想办法来改变这种情况。 2006年一过春节,他跟妻子商量后,他叫妻子和自己60来岁的父亲在家里干,主要是侍弄好那两亩田地,让家里有饭吃,不饿肚子,而自己则像村里的那些人一样到外面去打工。老王打工的地方选在广州,他觉得广州是中国的大都市,是华南最有名的地方,这里的各行各业都有,虽说自己是一介农夫,是一个“大老粗”,没有什么文化,没有什么技术,但他相信,只要在广州,就是再差的人也可以找得到活干,也可以挣得到钱。因为他知道村子里的那些人也并不比自己强多少,但他们不是挣到钱了吗?不是在家修起楼房了吗?他们能这样,难道自己就不行?怀着这一想法,老王便向一个开商店的亲戚借了一点路费钱,然后即从家乡坐火车来到了广州。到广州后,他在这里东奔西走地转了四天,很快就找到了一份活,是在一个建筑工地干,也就是抬钢筋、扛水泥、挑砖块、用斗子车运沙浆,说明白一点就是“杂工”。建筑工地的老板对他说,只要他肯干,不偷懒,一个月会给他3000元的工资。老王听了高兴得没法,竟差一点儿蹦跳起来了,你可知道,一个月3000元,在他们贵州黔西可是闻所未闻的呀,在他们家乡一个月能挣一个四、五百块,那就已算是很了不起的事了,他们全家一年的总收入也没有3000元呀!而在这里一个月就能挣3000元,你说这能不叫他高兴吗?第二天,老王就在这工地干活了,工地包吃包住,吃的是“大锅饭”,住的是工棚。老王他们每天天一亮就得起床,然后就要到工地,一天除了吃三顿饭以外,几乎没有什么休息的时间,一般的情况下都要干到晚上六、七点,有时有特殊的任务,还得要加班,一加班就“加”到深夜十点多,但那“加班费”却一分也没有,是“白干”的,工地最多只给你提供一顿“夜宵”,让你吃一盘炒粉。干了一段时间,老王发现这建筑工地的活其实是很苦的,比在家里种地可苦多了,不仅他说“苦”,而且其他的那些人也都说“苦”;但为了能挣钱养家,就是再苦也得咬牙忍受下去,就是再累也得使劲拼命地撑着!好,妈妈的!谢天谢地,总算干满了一个月,该老板发工资了。老王找到了老板,老板给了老王1500元,老王不解,问道:“刚开始的时候,你不是说每月工资是3000元吗?可你现在为啥只给1500元呢,还有那1500元怎么了?”老板回答说:“我说的3000元,没有错!确实是3000元,可你这个月上班迟到了十二次,我这里有规定,凡上班迟到一次,就得扣50元,你十二次,就要扣600元;3000元,加上刚才已给了你1500元,再加上所扣的600元,这就有了2100元;3000元减去2100元,还剩下900元,这900元,由于你五次忘记戴头盔,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再还有,六次把沙浆乱倒,浪费我的建筑材料,就全部地给你扣掉了,现在一分也没有了。”老王听老板这一讲,此时他心里明白了,他知道自己已遇到了一只“吃人的虎”。他妈的,黑心的东西!我们给你拼死拼活地干,你竟挖空心思地想招数克扣我们的工资,你这个天打雷劈的,遭车碾死的!老王知道自己挨“宰”了,但他没有啥办法,人家说你这有错那有错,要扣钱,钱在人家的手中,不让他扣又有何办法呢?再说这事,找政府的劳动部门也没有啥作用呀,你就是把劳动部门的人叫来,可老板把你的“罪状”一说,也让人家劳动部门的人认为他的做法是正确的,扣你的工资是应当的——因为这是属于内部管理上的事,是由业主自己全权决定的,政府的劳动部门是无法插手“干涉”不了的。老王认“栽”了,他不认栽也不行,因为他“斗”不过老板,老板的手下有“走狗”,只要他把手一招,马上就会有人跑过来把你打翻在地,而且还要踏上一只脚。最后,老王只在心里狠狠地骂了几句,就怏怏巴巴地拿着那1500元钱走了,他决定不再给这样的老板打工了——就是饿死,也不给他打什么工了! 老王没在那家建筑工地干了,也没有地方吃、也没有地方住了,于是他自己就花了150元租了一间石棉瓦的小房子,这房子只有十个平方米,一个人住还可以,多人住就不行。他买了几件简单的生活设备,开始自己做饭吃,他认为自己做饭吃要比在外面买的吃划算得多——他时时处处得要为经济着想才行!两天后,他又开始找工了,可找了几家工厂,人家把他一看,就摇头拒绝了。为何呢?其原因是,人家说他的年纪太大,说他这么大的年纪了,应该要在家照护孙子,而不应该跑出来打什么工;再说工厂里要招也只招年轻人,而不要老头子。老王对人家说:“你们搞错了,我的年纪根本还不大呀,我还只有30多岁呢,哪里是什么老头子?”可人家说:“你才30多岁?呸,鬼才信咧!30多岁有你这么老的人吗?你有两个30岁还差不多!”在老王找工的过程中,也有几个地方不嫌老王年纪大的,人家想要他,但人家把他一问,问他读了多少书、有什么专长时,老王说:“我只读了一个小学,且小学还没有毕业,还差一年才毕业;我的专长就是会种地,我长了这么大,还没有干过什么别的活,而只会种庄稼。”你想,他这样,人家会要他吗?很显然,不要了!就是刚才想要,现在也不会要了!老王到处找了几天,也没有找到一个接受他的地方,他知道给人家打工看来是没“戏”了——这里补充说明一下的是,建筑工地老王是不会去了,就是人家要他,他也不会去,因为他上过建筑工地的当,他觉得建筑工地没有哪一家是好的,都是“黑心肠”的;他现在想要找的是工厂,他觉得工厂要正规正矩一些,不会“乱来”,不会随便地克扣工人的工资。可工厂他又找不到,唉,这可怎么办?老王看到自己腰包中的钱已越来越少了,此时他想现在无论如何都要找事做了,如果把腰包中的一点钱用完了,而活又没有找到,那到时候可怎么办呢?一天,老王从省汽车站门前走过,他看到那天桥下面有很多推着自行车的小贩在卖水果,而且生意还很不错。老王站在那儿观察了一会儿,很受启迪,他决定自己也当小贩,当小贩不受人家的管,自己劳多少得多少,嗨,这该多好!行,就干这营生!一回到租住的地方,他就买了一辆旧的自行车,上面安好一个竹篓,他向人家打听到了这水果都是从“江南水果批发市场”拿的货,于是他也到那里去拿货;拿了货以后,也跟着那些人到省汽车站的天桥下面去卖。可由于他才干这行当,不知道卖这水果也是大有“学问”的,不会卖的人不仅赚不到钱,而且还会亏本。搞这营生,要想赚到钱,就得注意几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拿货”,你到“江南水果批发市场”去拿货,那水果都是被那些批发商用一个个的纸皮箱包着的,你要买,一买就是一件——也就是说是“一纸箱”,几斤几斤的散买他们不会卖给你,而且这纸皮箱你在买的时候是不允许你拆看来看的——你买了以后,随便你怎么看都可以,他们不管你的(这里有规定,不管什么东西,只要你出钱买了就不能退;不管那货有多差,也不能退)。因此,假若是不会“选货”的人,往往就会挑到那些烂水果(那些水果批发商有很多都喜欢“坑人”的,他们常常把一些烂水果装在箱子里,用粘胶纸封好,当作好水果卖,从而好使自己赚钱),就会挑到那些“以次充优”的水果——如果你买了这样的水果,那百分之百地就会亏,且毫无疑问;第二个方面就是“卖”,你在卖的时候,得把水果进行分类,因为那水果有好有歹,一箱有七、八十斤,有时候一天卖不完,还要第二天接着卖才行,而有些水果含的水份特重,是不能长放的,最多一、两天就要把它卖出去——如果还不卖出去的话,它就会变成“稀泥巴”,只得白白地扔掉。会搞这行当的人,把一箱水果买回来以后,就要把它们一个个地分拣一下,根据“生、熟”情况,决定那些先卖,那些后卖,且定出不同的价格——如果不这样做,你想赚钱,那几乎是“天方夜谭”不可能的事。另外,还有一个特别的方面,那就是你在卖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城管”,因为你这小贩在街上是属于“乱卖”的,属于违规行事,也就是俗话所说的“走鬼”(广州这里把马路边游动的小贩都叫做“走鬼”),而且省汽车站这里是管理的重点地段,如果被城管抓住了,那你的自行车、你的秤、你的水果就全部地“没收”了,你就是喊他们“爹娘老子”,他们也不会给你。我听老王告诉我,他当这卖水果的小贩当了半年,就被城管抓住过十四次,自行车也就被收去了十四辆,秤也被收去了十四杆,收去的水果大约有五百多斤,经济损失有一千八百多元(指本钱)。老王还对我说,搞这小贩很不容易,赚一点钱确实太难,有时运气好一点,还能赚几个,最多能赚个五十、六十元;有时运气一差,被城管逮住,那就“铳也去了把也去了”,倒大霉了,连本钱都捞不回来了,更别说赚了。 老王看卖水果不好卖,钱难赚,后来就改行了,改成卖菜。他卖菜也没有什么正式的档铺,就是在地上铺一块塑料纸,再把菜放在那塑料纸上,便向行走的路人兜售,所卖的大多都是一些青菜。说到底,这卖菜也是一种“走鬼”,也是一种违规,“城管”也是有权可管的——只是这卖菜一般都是在生活小区的马路边上,位置比较“开外”、“甩拐”,不是重要的路段,所以城管就很少来;而卖水果大多都是在市区的繁华地段——因为那地段行走的人多,而水果摊档却很少,这就给小贩们提供了卖水果的机会,也是城管经常要巡视检查的地方,若一看见有“走鬼”出现,他们就要“出手”了。老王卖这菜,比过去卖水果要好一点,因为卖菜比较“稳当”,没有多大的“风险”:一是城管很少管,东西不会被收掉;二是一天卖下来,多半的情况下,都还是有“赚头”,虽说赚得不多,但总还是有赚的,有时赚四十,有时赚五十——虽然在广州这个地方,一天赚四十、五十,低得令人可笑,算不了什么,但老王自己却很满足,他说在他贵州黔西的老家一天挣二十块都很难得挣,而自己在广州这边一天却能挣四十、五十这已很不错了;再说自己也没有什么本领,是一个“苕泥巴坨”,不能跟那些高收入的人相比,一天能挣一个四十、五十,这就已很不容易了。老王是从2006年来广州的,到2014年为止,他已在这里整整地生活了8年。在这8年的时间里,他已在马路边卖了7年的菜,也就是当了7年的“走鬼”。他把所挣的钱,都一分一厘地寄回了家,他说家里上有老小有小,妻子和一个老父亲辛苦得要死,把自己放出来,让自己在外面挣钱,如果不给家里寄一点钱回去,那就太对不住他们了。一个星期天的晚上,我来到了老王的住处,我一推门,看到老王正坐在桌边吃饭。说是吃饭,其实这说得也不是很妥,准确地讲,应是在吃面条。桌上放着一碗辣酱,这辣酱就是老王的菜,老王吃面条,用筷子把那辣酱挑几筷子放在碗里,好让那面条有一点味儿,因为那面条据我看见只有几片菜叶在里面,是没有什么油荤的,如果不放一点辣酱在里面,估计很难吃。我问老王:“你怎么不吃饭呢?饭可比面条强多了!”老王一笑,说:“面条节省一点,一把面条可以吃两、三餐,而米饭就贵多了,我想尽量地节约自己的开支,好给家里多寄一点钱。前两天,我的老婆给我来了电话,说母亲住院了,在镇医院 ,得的是阑尾炎,要开刀,医生说要两千多块,家里没有什么收入,这就只能全靠我了。我自己不节约一点,怎么行呢,小郑,你说是不是呀?”此时,我才知道30多岁的人为何竟像50多岁的老头的真正原因。老王还告诉我,他吃的菜一般都是他自己所卖的剩下的“尾货”(也就是卖不掉的菜),一个月都几乎不吃一次鱼、不吃一次肉。他看他所住的屋子里,就只有一张用几块木板拼凑而成的床,一张烂桌子,两个小凳子,再就是几件做饭的工具,再就是一根铁丝上挂着的几件旧衣服;除此之外,就什么也没有了。 好,朋友!黔西平坝老王的故事,今天我就只给你讲这么多,如果你还想听的话,那就等我以后有时间了再给你讲吧,好不好?我希望你听了我的讲述以后,能对中国的底层人物——也就是那些走出自己的家乡在外面谋生的人的生活有一个一鳞半爪的了解,有一个浮光掠影的认识,不知你意下如何? 作者 :郑名富 邮编 :510407 联系电话 :13126478611 永久的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田心村 田心大街四巷8号 个人的邮箱 :24958025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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