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元 湘潭九华湖德文化公园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征集
湘潭九华湖德文化公园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公开征集活动方案一、背景介绍 湘潭九华湖德文化公园位于湘潭经开区滨江新城的中心区,北起沪昆高速公路,南至学府路,东临湘江,西接滨湖路,公园总投资约6.5亿元,总面积1009.8亩,水体面积572.76亩,绿地面积338亩,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3533.6平方米,拥有忠、孝、礼、义、廉五大主题区和德门、德楼、德岛、德泉四大主景,将得天独厚的道德文化和名人文化铸造成新城的灵魂,为居民、投资者及高端人才提供人文气息浓厚、舒适、安逸的生活环境。二、征集目的湘潭九华湖德文化公园吉祥物和宣传口号的征集是为了体现和传递德文化公园的“忠、孝、礼、义、廉”的主题,突出自然风景和市民休闲,为德文化公园所蕴含的文化内涵与艺术完美结合的标志形象和若干宣传口号。通过作品的征集与投放、推广,进一步扩大德文化公园的影响力。三、征集内容1、湘潭九华湖德文化公园吉祥物2、湘潭九华湖德文化公园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语四、征集时间本次征集活动截止于2014年11月30日。五、参选者要求(一)凡入围作品的创作者均要与九华湖德文化公园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为“本单位”)签订《九华湖德文化公园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征集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二)任何从事本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参选资格。(三)本单位有权对应征者的身份及提交的作品进行审查。如发现应征者身份及作品存在弄虚作假、仿冒等行为,将取消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六、作品要求(一)对吉祥物设计的要求1、吉祥物应紧紧围绕公园主题忠、孝、礼、义、廉设计,原则上吉祥物设计作品应为一套,可以为单个卡通形象或者多个分主题形象(“忠”主题吉祥物、“孝”主题吉祥物、“礼”主题吉祥物、“义”主题吉祥物、“廉”主题吉祥物)。2、吉祥物设计要新颖独特、造型简洁、色彩鲜明、美观时尚、突出中国风,具有较强的象征意义。设计形象深受大众喜爱,特别是吸引青少年及儿童,并能让不同年龄、文化层次人接受。3、吉祥物要突出德文化公园的特色,充分体现湖湘特色及文化精髓。4、吉祥物设计作品应由吉祥物的核心设计方案、吉祥物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理念说明和吉祥物名称及含义四部分组成。创意基础、理念说明应字迹清晰、表述完整,内容旨在阐述吉祥物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吉祥物名称的含义。(二)对宣传口号的要求(1)宣传口号应紧紧围绕德文化公园所蕴涵主题。(2)宣传口号要突出德文化公园的特色,充分体现九华经开区的区域特色及文化精髓。(3)简洁明快,便于记忆,琅琅上口,富有感染力和炒作力,例如“挖掘技术哪家强”等典型案例可以作为参考。七、参选办法(一)参选者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将参选的相关资料和作品可通过邮寄、电子邮箱、直接交付等方式递交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资产管理公司。收件地址:湘潭市九华经济示范区宝马路一号九华大楼1208室。邮 编:401122联系人:吴前江电 话:13786278487联系人:曹 杰电 话:18674351715E-mail: 445668149@qq.com(二)参选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参选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参选作品及相关资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参选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修改补正。八、作品的评选和决定(一)本单位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评选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12月10日,评选结果将于2014年12月18日之前公布。(二)从吉祥物参选作品中评选出优秀作品6项,分别设1等奖1名、2等奖2名,3等奖3名,1等奖将作为九华湖德文化公园的正式吉祥物。(三)从宣传口号参选作品中评选出优秀作品9项,分别予以优秀奖奖励,经我区选取采用的标语再另按标语采用奖进行奖励。本单位拥有决定德文化公园宣传口号的最终权利。九、奖励(一)一等奖奖励人民币8000元(税前),二等奖奖励人民币8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500元。(二)宣传口号采用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优秀作品的8项作品,每项奖励人民币500元。十、参选作品权属(一)参选者向本单位提交的参选作品,视为参选者接受本单位的委托创作参选作品;已被选中作品,其著作权归本单位独家所有。本单位对参选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二)本单位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参选作品,未经本单位同意,包括参选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参选作品。(三)本单位有权对参选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参选者的同意。(四)本单位以任何形式使用参选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本单位所有。(五)本单位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参选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参选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六)参选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本单位主张分享其参选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十一、其他(一)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和解释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二)征集方案为要约,任何参选者根据本征集方案在指定的时间内向本单位递交参选作品及其相关文件资料的行为,均视为其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三)本单位对包括本方案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本单位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四)参选作品若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由参选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http://jiuhua.gov.cn/HTML/201410/59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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