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元 兰州银行杯“绚丽甘肃·精品丝路”全国摄影大赛作品征集9月30日
2012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仅是党的梦想、国家的梦想,更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想。“中国梦”的本质内涵就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和社会和谐。 2013年9月7日,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提出了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伟大构想,让古老的丝绸之路再次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这是实现民族复兴的又一重要举措。 作为古丝绸之路上的“黄金段”,甘肃在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交通、文化和自然资源优势。省委书记王三运表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欧亚“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构想,充分发挥好甘肃是古丝绸之路咽喉要道和商埠重地的影响,切实用好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国家级战略平台,深度挖掘文物古迹众多和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努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黄金段。 为了积极推进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展示甘肃美丽的自然风光、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旅游文化资源,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的通知》(甘宣发〔2014〕5号)精神,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甘肃日报社、兰州银行及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兰州银行杯“绚丽甘肃·精品丝路”全国摄影大赛。大赛以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为契机,面向全国征集优秀摄影作品,以期通过全新的视角和独特的内容,用摄影图片的艺术形式,全景展示丝绸之路的人文地理、历史风貌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崭新变化,生动诠释古丝路沿线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精神内涵。本次活动主题鲜明突出,基调积极向上,充满浓郁时代气息、民族特色和健康生活情趣,刻画最美人物、颂扬道德模范,讴歌人间真情、传递社会正能量,促进全省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丰富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激发全省人民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而努力奋斗。 一、大赛主旨:以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为契机,积极推进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全面展示甘肃美丽的自然风光、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旅游文化资源。 二、主办单位: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文明办 甘肃日报社 甘肃省摄影家协会 兰州银行 三、支持媒体:甘肃日报 每日甘肃网 甘肃文明网 兰州晨报 西部商报 四、大赛腾讯微博账号:lzyhbqgsyds 大赛微信号:lzyhsy 五、大赛时间: 2014年2月26日至9月30日为作品征集阶段;2014年10月上旬为初评阶段;2014年10月下旬为终评阶段;2014年11月上旬为作品公示阶段;2014年12月初举行颁奖仪式。时间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六、参赛对象:省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七、主题和内容: 征集作品以“绚丽甘肃,精品丝路”为主题,展示内容包括分布于古丝路沿线的地理景观、人文风貌、遗址遗迹等,反映甘肃作为古丝路“黄金段”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崭新变化和成就,展示甘肃等相关省份人民为实现“中国梦”的奋斗历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自强不息、热爱生活、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在不背离主题的前提下鼓励创新,达到创作多元化、题材多样化。八、作品要求: (一)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对色阶、锐度、色饱和度做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单幅、组照不限,投稿数量不限,黑白、彩色不限。 (二)所投送作品内容须紧扣投稿内容规定。 (三)数码照片文件的格式可为JPEG,文件大小应不低于2MB。投稿上传图像数据的长边不得小于2000像素,通过每日甘肃网首页“绚丽甘肃·精品丝路”链接并上传作品。 (四)作品的标题、作者、电话、图片说明等要素需填写齐全。(主办方将以邮件通知初选入围作品的作者,无法及时提供或达不到规定要求者,将取消终评资格。) (五)组照要求4—12幅成稿。组照作品一定要标明统一标题和完整序号。 (六)本届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七)参展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有权将参展作品用于大赛宣传、展览、出版作品集、画册、公益广告相关宣传和甘肃省文化资源数据库展示,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八)本活动公告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九、投稿方式: (一)邮寄:甘肃省兰州市白银路123号,邮编为730030,请注明“兰州银行杯‘绚丽甘肃·精品丝路’全国摄影大赛稿”字样。 (二)E-mail邮寄:sy2014lzyh@163.com (三)联系电话:0931—8157478 十、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20000元。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500元。 获奖作者均颁发获奖证书,所有奖金由主办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十一、作品发布: (一)参赛作品发布 1.参赛作品投稿后,主办方在投稿期间择优以《兰州银行杯“绚丽甘肃·精品丝路”全国摄影大赛作品选登》专版形式在甘肃日报刊登,但不作为获奖依据。 2.投稿作品在每日甘肃网“兰州银行杯‘绚丽甘肃·精品丝路’全国摄影大赛”专题页面展示,接受社会公众的投票评价;投票结果作为作品最终评奖的参考依据。(二)评选结果发布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著名摄影家、摄影媒体负责人、摄影理论家,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及要求进行评选。2014年12月初,最终评选结果及获奖作品名单将由活动主办方通过省级媒体发布,并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奖金、证书。(三)活动结束后,优秀作品将结集成册印刷出版。 十二、作品版权: 1.参赛作品必须原创,且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作品不得重复参赛;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由参赛者承担法律后果。 2.参赛作品自提交之日起,主办方享有刊发、推广、出版参赛作品的公益性使用权,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3.活动冠名单位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获奖作品展览、出版(含电子版权)、收藏、使用的权利。 兰州银行杯“绚丽甘肃·精品丝路”全国摄影大赛组委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http://gsrb.gansudaily.com.cn/system/2014/02/26/0149027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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