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九华山风景区志愿服务队名称及标识征集
为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具有景区特色的志愿服务文化,着力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的新常态,打造景区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对外展现“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文明形象。经九华山风景区文明委研究决定,现公开征集九华山风景区志愿服务队名称及标识。征集办法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资格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国内公开进行,凡具有一定创意能力或相关创意设计经验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投稿。 二、应征品牌名称、标识要求 1、体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 2、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3、富含“景区元素”,体现景区特色,简洁明快、寓意深刻; 4、适合在各种载体上推广使用。 三、应征作品的提交 1、作品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28日结束。以邮寄方式投稿的,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的,截止时间以风景区文明委办公室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2.设计图稿应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设计图稿横向、竖向均可。如果用电脑设计作品,则应同时提交电子文件,文件精度不小于1.5M、文件格式为JPG和CDR格式各一份。 3、创意名称及标识应根据作品的要求,对作品名称要提供详细的创意说明。 4、应征者应提供包括姓名(或单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等在内的基本信息和身份证复印件。 四、评选办法 九华山风景区志愿服务品牌名称、标识征集工作由风景区文明委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应征作品的评选工作。具体步骤为: 1、评审委员会从应征作品中选出优秀作品。 2、在《池州日报》、安徽文明网、池州文明网、九华山旅游网等媒体对优秀作品进行展示。 3、评审委员会从优秀作品中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 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5名,赠送九华山特色纪念品。 五、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和著作权即归征集活动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不得再行使用。除本活动奖金外,主办方不再向应征者(作者)支付其它报酬。 2、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3、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邮寄等费用由应征者自理。 通信地址:九华山风景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42812; 联系电话:0566-2821024 联系人:张中太; 电子邮箱:ahjhswmb@163.com 信封正面或邮件标题请注明“参加九华山志愿服务品牌名称征集活动”字样。 九华山风景区文明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7日 http://ahcz.wenming.cn/wmgg/201411/t20141107_1439900.htm应是名称和标志组合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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