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低吟 发表于 2014-11-10 09:58:44

5000元 潜江市文化旅游局“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征集

潜江市文化旅游局关于征集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的公告为了更好地彰显潜江市旅游特色,突出潜江旅游主题形象,提高潜江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认同感,促进旅游更好更快发展,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潜江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要
  征集内容:潜江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
征集要求:旅游主题口号能准确反映潜江旅游形象,充分体现潜江旅游的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具有较强的市场号召力,并且要求寓意深远,琅琅上口,易读易记,便于宣传和推广,最多不超过12个字。
  二、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15日24:00(以邮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评委会收到参评作品的电子文本后将回复电子邮件确认。
三、提交方式!
  1、邮箱:qianjianglvyou@163.com
  2、邮寄:潜江市江汉路16号,潜江市文化旅游局。邮编:433199。投稿人需对所提交旅游宣传口号作出详实的阐释,说明其具体含义(或寓意)。在稿件中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并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潜江市旅游口号征集”字样。咨询热线:0728-6239360
  四、评选及奖励
  作品征集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奖项设置如下。
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及获奖证书;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及获奖证书;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及获奖证书;优胜奖20名,奖金100元。
评选结果将在潜江日报、新闻网、潜江电视台上公布
  五、特别说明
  1.投稿应征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应征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应征人需提交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需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3.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投稿应征人对提供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所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完全使用权归潜江市文化旅游局所有。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5.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6.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上述金额为税前金额。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潜江市文化旅游局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六、作品评
  时间:2015年1月15日-25日。
  七、公布时间
  2015年春季一日游启动仪式上对外发布。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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