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胶州》“沽河梦·故乡情”征文
《金胶州》“沽河梦·故乡情”征文启事大沽河是我市的母亲河,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底蕴丰厚。治理后的大沽河已成为我市“洪畅、堤固、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带,贯穿南北的防洪绿色安全屏障,旅游休闲健身的自然生态景观长廊,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聚集带,滨河特色小城镇与新农村建设示范区。为全面反映大沽河治理成果,展现大沽河流域历史文化底蕴,建设幸福生态活力母亲河,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沽河梦·故乡情”主题征文活动,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发行。
一、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水利局、市教体局。
二、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三、作品形式
以征集文学作品、摄影照片为主,诗歌、散文、纪实文学等题材均可,摄影照片主要展现大沽河新貌,亦可通过新老照片对比,展示母亲河的发展巨变。作品可图文并茂,要求主题鲜明,积极向上,符合规范,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诗歌类作品字数不超过1000字,散文类作品字数不超过3000字,纪实文学类作品字数不超过8000字。
四、作品要求
1.注重思想性。作品内容要以大沽河风土人情、历史传说、生态农业、人文景观、民俗活动、美丽乡村、现代旅游,以及大沽河治理后经济、社会、文化、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等为主题,反映人们对大沽河的记忆、感悟,以及对未来美好愿景的展望。
2.注重艺术性。作品题材要以小见大,构思巧妙、立意新颖,要富有感染力,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物、见人、见精神。
五、版权说明
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投稿者本人必须拥有该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六、作品运用
主办单位将成立由专业人士组成的评选小组,对报送的作品进行分类评选。诗歌、散文、纪实文学、照片四类作品将分类评选产生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3名,三等奖各5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沽河梦·故乡情》,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七、作品报送
作者需提交作品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个人详细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信息。作品一经投稿,概不退稿。
教育系统稿件报送到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电子版稿件发送至宋扬即时通。联系人:宋扬,联系电话:18866202103。
其他稿件径送市水利局综合科(行政服务西楼910房间),电子版稿件发送至邮箱jzsl6130@163.com,联系人:赵雅楠,联系电话:82206130。
中共胶州市委宣传部胶州市水利局
胶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4年11月6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