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4-11-27 14:04:21

陕西省诗词学会 “青春年华·中国梦”诗词征文大赛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发展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说:“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陕西作为文教大省,有上百所大专院校,遍及城乡的中小学校,聚集着大批优秀的青年学生。近年来,陕西在诗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传统诗词走向校园,走向社区,走向企业,取得了良好的进展。目前诗教先进单位已经遍布全省很多地区,包括大学、中小学校,厂矿企业及事业单位。特别是诗词创作在大学校园里不断开花结果,文学社、诗词团体及诗词爱好者犹如雨后春笋,涌现了一大批热爱传统诗词的青年人和诗词作品,为繁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起到了良好作用。

为了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论述,充分发挥陕西这个唐诗故地的优势,推进我省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激发青年一代的创作热情,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诗词学会确定联合举办“青春年华·中国梦”诗词征文大赛。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稿要求:

1、凡1974年元月以后出生的青年、青少年均可参与。征文以“青春年华·中国梦”为主题,突出时代性,主旋律,主要抒写青年人的理想情怀、追梦憧憬、奋斗志向等可以展望祖国未来美好愿景;可以抒发自己奋发向上的豪情壮志;亦可以描写自己对圆梦人精彩事迹的见闻。

2、本次参赛作品包括诗、词、曲、赋和新诗,传统诗词曲作品要求符合格律,新旧韵皆可,但不能混肴,新诗提倡用韵。来稿要求原创新作且没有获过其他大赛的奖项作品。

3、每人限投作品1-3首(篇),作品篇幅要求:歌行体最多以40句为限,辞赋在600字以内,新诗不超过30行。

4、以电子邮箱进行投稿,来稿请附百字左右作者简介,注明参赛作者真实姓名(与户口本、身份证一致)、出生年月、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电子邮箱等有关联络信息。

5、主办方对获奖及入围作品享有出版权,大赛结束后将编辑出版获奖作品集,并隆重举办颁奖大会及获奖作品吟诵会。

6、参赛人员包括:凡在陕西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社会青年、大中学校学生(包括在陕西工作和学习的外籍人士);在外地工作的陕西青年;在陕西毕业的外省和外籍学生。

二、奖项设置

成立由专家、教授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评选,并将获奖作品在有关网站及媒体上予以刊登。奖项设置如下:

1、一等奖3名    奖金各5000元;

2、二等奖5名    奖金各3000元;

3、三等奖10名   奖金各1000元;

4、优秀奖若干名   奖金各300元。

5、针对少年学生参赛,特设立“新苗奖”3名,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

6、对在这次活动积极参与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将颁发组织奖。

三、征稿时间

2014年11月1日—2015年3月底。

四、投稿方式

电子稿件请发送:sxqcnhzgm@163.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处注明:“‘青春年华•中国梦’诗词大赛”字样。

五、其它事项

大赛征文联系人及电话:

孙民随:15929899818;

贾丙顺:13669277476;

张红波:029-85246933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诗词学会

                                           “青春年华·中国梦”诗词大赛组委会

                                          2014年10月25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陕西省诗词学会 “青春年华·中国梦”诗词征文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