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4-11-28 08:03:10

全区教育系统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激发教育正能量”师生征文大赛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激发鹿城教育奋发向上的正能量,加快幸福鹿城建设,助推温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经研究,鹿城区文明办、鹿城区教育局决定联合举办“践行核心价值观激发教育正能量”师生征文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3个层面24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身边的人和事、学校实际及自身感受,抒写和阐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识。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2月5日。

三、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区文明办和区教育局联合主办。

四、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1.征文比赛分学生组、教师组、校(园)长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发放证书及奖品,同时择优推荐给相关媒体刊登。

2.比赛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用于奖励组织得力、作品整体水平较高的学校和幼儿园。

3.比赛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成立比赛评委会,评选产生本次比赛的各个奖项。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开展征文活动的目的意义,以便通过开展征文活动,达到广大师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目的;要安排专人对师生撰写的文章进行认真评选推荐,切实把优秀作品上报区教育局。

2.征文作品须为原创,文体、字数不限,题目自拟;要切实改进文风,提倡短、实、新,反对长、空、假。校园长撰文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工作实际,阐述学校在素质教育中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特色、亮点和成绩,要求材料翔实,说理充分,内容新颖,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或现实意义。教师撰文要密切联系自身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实际,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思路清晰,有一定的思考深度。

3.各中小学(包括鹿城区职技校)、幼儿园报送篇数:

学校类别

报送篇数

校(园)长组

教师组

学生组

集团校

2

5

10

其他学校

1

3

5

幼儿园

1

3

/

4.集团校来稿以集团为单位,其他学校来稿以学区为单位报送至区教育局办公室。要求a4纸打印1份,征文题目为宋体二号,副标题楷体三号右对齐,正文仿宋三号,正文内一级标题黑体三号、二级标题楷体三号、三级标题仿宋三号加粗,上下左右边距分别为3.5厘米、3厘米、2.8厘米、2.6厘米,行距为固定值28磅,左装订。

温州市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温 州 市 鹿 城 区 教 育 局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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