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4-11-29 14:26:43

远安县“县歌”征集评选启事

为进一步激发全县人民爱乡情怀和创业热情,提升远安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建设“三个远安”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和文化氛围,中共远安县委宣传部、远安县文化体育局、远安县文联决定举办远安县 “县歌”征集评选活动。

一、征集时间

2014年11月至2015年9月。

二、征集范围

全国各地的专业和业余词、曲作者。

三、作品要求

1、所征集创作的歌曲要主题鲜明,贴近县情,能充分反映远安县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自然风光、发展成就等特点。

2、歌曲要求特色鲜明、情感饱满丰富、文明健康、昂扬向上,既要蕴含远安历史文化底蕴又要展现远安时代风采,做到传统元素和时代精神有机融合。

3、具有较强的感召力和艺术表现力,词曲优美动听,朗朗上口,易于传唱。

四、征集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4年11月—2015年3月31日):征集远安县“县歌”歌词。征集截稿后,由活动主办方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选出10件入围作品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入围作品各奖励500元并颁发证书,最终采用作品奖励1万元,作品不重复奖励。

第二阶段(2014年4月—2015年9月30日):征集远安县“县歌”曲谱。将评选定稿的远安县“县歌”歌词在远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供作曲家选择谱曲。曲谱征集截稿后,由活动主办方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选出5件入围作品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入围作品各奖励1000元并颁发证书,最终采用作品奖励1万元,作品不重复奖励。

五、投稿方式

1、应征稿件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投稿,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2、邮寄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4号,收件人:远安县文化体育局,邮政编码:444200,信封上请注明“县歌”征集字样。电子邮箱:yaxwtj@163.com。

3、应征作品应提供创作主题与表现形式阐述(500字以内)1份。歌词作品一式10份,用A4纸打印(或复印、扫描)。曲谱作品每件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一式10份,采用简谱记谱,用A4纸打印(或复印、扫描),欢迎提供录音小样。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六、有关事项

1、湖北省远安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介绍请登录远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anan.gov.cn/)查阅。

2、应征作品须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3、主办方对入围的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等全部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4、凡参与本次县歌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启事内容。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征集组委会。

         中共远安县委宣传部                               远安县文化体育局                               远安县文联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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