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4-12-2 10:31:43

6000元 “美丽中国 魅力基层”全国文化惠民摄影艺术(徐汇)大展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推进文化为民、文化惠民,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特在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上海徐汇区举办“美丽中国 魅力基层”全国文化惠民摄影大展,以摄影艺术呈现基层振奋人心的公共文化建设征程和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激发基层群众热爱文化、参与文化、乐享文化的浓厚氛围,记录并展现新时期尤其是十八大以来我国基层文化建设的新成就,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一、主办单位
  中国文化报社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中国文化报社通联部
  上海市徐汇区文化局
  三、征集主题
  面向全国,不分地域,征集新中国成立以来一切与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包括非遗技艺展示)有关的,健康向上,能够反映文化惠民为民的,并具有真实性、艺术性、观赏性和原创性的摄影作品。
  四、征集时间
  2014年10月10日至2015年1月10日
  五、展览时间和地点
  2015年5月
  上海市徐汇区
  六、征集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文化工作者均可参与。参赛作品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风格题材不限。
  2.作品报送分为文化单位集体推荐投稿和个人自主投稿两种方式。投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件作品,且不得超过5幅)。
  3.本次活动仅通过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投稿。作品入展后,举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4.比赛作品电子文件需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900像素以内),必须注明作品标题、单位、地址、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必要的图片文字说明(200字以内)。
  5.比赛作品要求真实记录,不得用各种数码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挖补等加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6.本次展览不收参展费。主办和承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参赛作品用于发布、展览、出版画册及媒体等宣传用途,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7.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比赛的作者,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之规则。获奖作品若不符合参赛规则要求,经查实,予以取消获奖资格。
  8.参赛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9.入选作品及作者名单将在《中国文化报》上进行刊登。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七、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本次活动共评选120幅入展作品,包括:
  永久收藏作品2幅,稿酬各6000元
  经典收藏作品6幅,稿酬各2000元
  纪念收藏作品12幅,稿酬各1000元
  优秀作品100幅,荣誉证书及活动纪念画册
  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数量不限,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将制作纪念画册。根据各文化单位推荐作品的数量、质量及对此次活动的支持配合情况,组委会将评选10家“全国文化惠民摄影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并颁发荣誉证书。
  作品稿酬所产生的税费由主办方代扣代缴。
  八、作品评选
  由主办方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九、投稿邮箱
  whhmsyz@126.com(标题注明“文化惠民摄影展”投稿)
  联系电话:010—6429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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