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元 “高县城市精神”表述语有奖征集
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高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高县城市精神”的通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 为全力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高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全县人民热爱家乡、参与家乡建设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凝聚全县人民加力提速建设美好高县的精神力量。经研究,决定向全社会公开有奖征集高县城市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办、协办单位主办单位: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高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协办单位:高县文广新体局、高县新闻与舆情网络中心二、征集对象县内外单位或个人三、征集内容高县城市精神四、征集时间(一)征集起止时间:从2014年11月30日起至2014年12月30日止。信函以当地邮戳为准,电子稿件和手机短信以收到日期为准。相同内容以先收到者为准。(二)评选揭晓时间:2015年2月。五、征集作品要求1.表述应为中文,字数在15字以内。文字言简意赅、清新流畅、工整凝炼、通俗易记、琅琅上口、便于传播。2.立意高远,内涵丰富,用简洁的文字概括高县人民建设美好高县的精神内涵,力求体现高县地域特色、历史底蕴、文化精髓、发展定位,彰显高县人民的价值追求和精神力量。3.具有浓厚的时代特征,富有强烈的吸引力、感染力、号召力、启发性和广告宣传效应。4.应对作品内容进行具体阐释。六、奖励办法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出 5—10个最佳城市精神表述入围,并在媒体上公布。凡入围的最佳城市精神表述奖金2000元人民币,如完整采用的城市精神表述奖金4000元人民币。七、活动步骤(一)公布、投稿阶段(2014年11月30日—2014年12月30日)通过新闻媒体、党政网、海报等向社会广泛宣传征集。作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应征。1.作品信函邮寄投稿方式。(1)高县城市精神应征作品信函邮寄投稿地址: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创文办收,邮编:645154,信封正面应标注“高县城市精神宣传语征集”字样。来信上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或手机号码)等详细信息。2.作品网上投稿方式。(1)电子稿件发送高县城市精神应征作品电子稿件一律发送至电子邮箱:gxcsjs66@163.com,手机短信发送至电话13730748908。“主题”统一填写为:高县城市精神征集。投送稿件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或手机号码)等详细信息。(二)评审、公示和再评阶段(2014年12月30日—2015年1月30日)1.组织相关人员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出5—10条高县城市精神宣传语作为入围奖。2.主办单位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3.主办单位结合征求的意见,组织有关人员评选出高县城市精神奖项。4.咨询电话:高县城市精神征集办公室咨询电话:0831—5429770 、0831—5420885。联系人:郑远勇,手机:13730748908八、特别声明1.所有参选作品一经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对入围的城市精神表述享有一切权利,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2.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3.参投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4.所有应征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启事所有内容。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人民团体和单位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投稿不得少于一条。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高县公开征集城市精神作品投稿表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高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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