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万元征集山南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2014年6月30日18:00止
4.8万元征集山南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时间:2014-05-12 15:36来源:山南地区旅游局 作者:任华林 点击:91次
为彰显山南旅游“藏民族之宗、藏文化之源”的历史文化底蕴,进一步将“藏源山南”打造成全国知名旅游品牌,吸引和招徕更多游客来西藏山南旅游观光,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山南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
一、征集范围
面向国内外关心和支持山南旅游业发展的个人或组织征集,鼓励专业人士和专业公司进行整体设计创作。
二、征集时间
自媒体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18:00止 (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作品要求
(一)旅游宣传口号要求
1.要突出和准确反映“藏源山南”的旅游资源和历史文化,具有很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想象空间。
2.主题鲜明、通俗易懂、简洁易记、朗朗上口、方便传播,最长不超过12个字。
(二)旅游形象标识要求
1.旅游标识作品要求主题突出、视觉形象鲜明,外形简洁、寓意深刻,具有较强识别性、地域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适合在多种载体上推广。
2.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三)其他要求
1.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均应配有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2.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必须是原创,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其他权利主体的著作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四、评选奖励办法
(一)评选办法。一是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选,专家评审委员会于2014年7月10日在山南旅游政务网(http://www.xzsn.gov.cn)公布优良作品,提交大众网络在线投票;二是由专家评审委员会结合网络投票结果,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采用奖1名和入围奖3名。三是评选结果及颁奖,在2014年8月山南雅砻文化旅游节期间对外发布。
(二)奖励办法。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各设采用奖1名,各奖励1.5万元及证书1本;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各设入围奖3名,各奖励3000元及证书1本。
五、参与方式
1.投稿者可通过电子稿件或快递提交作品,7月10日—22日为公众网络在线投票时间。
2.投稿地址:西藏山南地区湖南路25号山南地区旅游局市场科,邮编:856000;投稿电子邮箱:xzsnlyj@163.com。联系电话:0893—7833190,联系人:白玛德吉。在稿件中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并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六、特别说明
1.所有作品一经采用,活动主办方即拥有作品的知识产权,有权无偿将作品用于新闻报道、展览、网络传播或出版发行,而无需征得投稿者同意,亦无需向其支付报酬。该作品设计方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转让该作品,否则,全部责任由设计方承担。
2.作品如有雷同,最先投稿者有效(以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山南地区旅游局所有。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旅游局
2014年5月6日
(责任编辑:吕月)
http://www.xzsn.gov.cn/xwzx/201405121733.html 发了电子邮件是不是就不用快递纸质稿了? 因为一开始忘记在邮件中写上联系方式,邮件又重发了一次,这有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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