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新韵——潮州市第十八届迎春书画作品展”征稿启事
更好地弘扬潮州文化,繁荣我市书画艺术,活跃群众节日文艺生活,市文联定于2015年元宵节期间在市人民广场文化长廊举办“古城新韵——潮州市第十八届迎春书画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潮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潮州画院、潮州市美术家协会、潮州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办法
(一)作品主题:作品要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富有创意,具有较强思想性和艺术性,注重体现时代特征和文化内涵,弘扬主旋律;杜绝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
(二)规格形式:画种、书体不限。中国画及书法作品要求四尺或六尺以内,一律为竖式,勿托裱,由主办单位统一装裱;油画、水粉、水彩等其它画种需自行装框。
(三)征稿范围:面向社会征稿,组织专家评选后择优展出;特邀我市书法、美术名家作品参展。
(四)截稿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15年1月25日。
(五)收稿方式:各县区文联、各艺术家协会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各县区文联、协会可集中送稿。
投稿作品请于截稿日前寄送或直接送交潮州画院。
收件地址:潮州市枫春路中段文学艺术中心七楼,邮编:521000,电话:0768-2236844;联系人:陈女士,手机13632044440;连先生,手机13903092469。
投稿时请注明“迎春书画展”字样,标明作者、作品名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草书、篆书请附释文。
三、作品评选
为确保展出作品质量,除特邀作品外,投稿作品一律组织评选,书、画入选作品各60件(含特邀作品),共展出120件。展出后作品退回作者。
四、展览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3月(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潮州市人民广场文化长廊展厅。
潮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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