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复建20周年院庆标示和主题口号征集截止6月15日
2015年将是我院复建20周年。在这20年的发展历程中,我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为了充分总结办学经验、巩固已有成绩、弘扬优良传统,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对外交流、争取各界人士支持、凝心聚力共谋发展,从今年8月至明年12月间,我院将举办一系列“清华大学法学院复建20周年纪念活动”。为了更好地宣传我院20年院庆系列活动,现特向全院师生和法学院毕业校友征集法学院复建20周年院庆标示和主题口号,相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院师生和法学院毕业校友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6月15日止
三、征集内容
院庆标示、院庆主题口号
四、征集要求
(一)院庆标示
1. 院庆标示要设计新颖,富有时代感,能够突出体现清华法学院复建20年的主题。
2. 院庆标示要图案简洁明快,具有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记忆,适用于各种宣传媒介和院庆活动场所。
3. 图案成稿效果图用电脑制作或手绘均可,设计图案色彩以不超过五种颜色为宜,纸质设计图一律采用A4尺寸。
4. 设计图须附有设计理念和设计创意的文字说明。
(二)院庆主题口号
院庆主题口号要求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言简意赅,格调高雅,能够充分体现我院的办学理念和精神风貌。
五、投稿方式
1. 投稿作品可以电子文档和纸质两种形式递交,并请随稿附上个人资料。(注:教职工注明姓名;学生注明班级、姓名;校友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毕业时间、班级)
2. 投稿地址:清华大学法学院院庆筹备组(邮编:100084)
电子邮箱:law80@mail.tsinghua.edu.cn
电 话:62786050
六、评审及奖励办法
1. 法学院组成“院庆标识和院庆主题口号”评审组,秉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2. 评审组在征得作者同意的前提下,可对参选作品提出修改意见,作者应根据评审组的建议和要求修改和完善设计内容,以最终完成的设计参加评选。
3. 评审组首先对参选院庆标识和院庆主题口号进行初评,各评出入围奖10个,纪念奖若干。对入围的院庆标识和院庆主题口号,评审组再进行投票,最终确定中选作品。中选作品以及所有入围奖、纪念奖获奖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及相应奖励。
七、其它说明
(一)入围和被采用的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清华大学法学院所有。
(二)应征的作品方案等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权。征集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三)本通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院庆筹备组负责解释。
清华大学法学院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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