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开发建设50周年征文征集
为纪念塔河开发建设50周年,塔河县委宣传部联合本报举办征文活动,具体事宜如下:一、征文起止时间及传稿方式:此次征文活动自2015年1月1日起至3月30日止。稿件注明“征文投稿”以电子文件传送至征文收稿邮箱:dxalrbsfk@163.com
二、稿件要求:以反映塔河开发建设、生态建设、社会建设和民生改善为主要创作题材,以散文、诗歌、短篇小说、报告文学、文学评论、杂文、随笔为主要表现形式,可以从历史事件、典型人物、山川风情、今昔变迁、百姓生活等多侧面多角度深入反映塔河林区的历史和现实生活。散文每篇字数一般在1500字左右;诗歌一般不超过50行;小说、报告文学一般不超过3000字,力求篇幅短、文笔精、立意新、构思巧。
三、奖励:来稿择优在大兴安岭日报副刊版面发表,征文活动结束后,专家评审组将根据来稿情况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通联电话:大兴安岭日报副刊部0457-*******
塔河县委宣传部
大兴安岭日报社
2015年1月1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