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墨缘 发表于 2015-1-12 11:46:19

10000元 “千古风流扬州城”海内外诗文大赛有奖征文活动

“千古风流扬州城”海内外诗文大赛有奖征文活动
2015年,扬州市将迎来建城2500周年。为传承中华民族的诗文传统,彰显文化名城的独特风韵,重现扬州的诗风文气并以此纪念扬州建城2500周年,扬州市迎接建城2500周年重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扬州市城庆办”)和市文联特面向海内外名家和本土作者征集“千古风流扬州城”为主题的诗文力作。

一、征集对象
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征集,国内外诗歌散文的名人名家尤为欢迎。

二、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2014年9月10日-2015年2月28日

三、征集要求
1.以个人名义和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作品内容须健康、积极、向上向善,突出诗意与美,力求艺术性与思想性兼备。
2.作品要突出扬州建城2500周年的主题,重点宣传扬州城市的文化特色,提升扬州的知名度、美誉度与影响力。
3.作品为原创作品,风格不限,题目自拟,可以包括散文、随笔、诗歌,字数限制:文在3000字以内、诗在50行以内。
4.作品电子稿发送邮件至yangzhouzuojia@126.com,作品后面必须附上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个人信息。
5.非电子格式的稿件请寄到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360号扬州市文联(信封须注明“海内外诗文大赛”征集字样),联系电话:0514-87341049,0514-87036361。

四、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1.征集结束后,由扬州市城庆办和市文联组织相关专家评委评选出获奖作品,经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并授权发布。
2.一等奖3名,奖金各10000元;二等奖6名 ,奖金各6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作品20名,奖金各600元。以上奖励税费自理。
3.扬州市城庆办将为所有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五、相关说明
1.作品应是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并未与任何一家媒体有版权归属签约。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名誉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一旦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发放的稿酬全额追回,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如因投稿人的不良行为给征集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包括商誉损失等),投稿人还应向征集单位负赔偿等法律责任。
2.“千古风流扬州城”海内外诗文大赛获奖作品,一切知识产权自始即归扬州市城庆办、市文联和作者所共有。扬州市城庆办和市文联对参赛作品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作者对其作品的出版和发表拥有署名权,但不得侵犯扬州市城庆办和市文联的首发权。
3.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城庆办所有。
4.参加本次“千古风流扬州城”海内外诗文大赛的投稿者均视为承认本征集方案中的所有条款。

六、入围作品公示及发布
1.扬州网络媒体:中国扬州门户网站群、名城扬州网、无线扬州网、扬州网等门户网站,新浪微博、微信。
2.扬州本地媒体:扬州电视台、扬州人民广播电台、扬州日报、扬州晚报、扬州时报、扬州广播电视报、扬州广电户外频道等。

扬州市城庆办
扬州市文联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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