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要建筑物名称的活动
学校建筑物的命名是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对进一步营造校园文化氛围有着重要作用。为了使校园文化氛围和环境建设相得益彰,和谐发展,丰富校园的文化底蕴和人文内涵,更好地发挥环境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征集学校楼宇、凉亭、廊架、道路等名称。现就征名要求通知如下:一、命名对象范围
(一)楼宇
1、原行政办公楼
2、原1号教学楼
3、原1号实训楼
4、原2号教学楼
5、原2号实训楼
6、原3号教学楼
7、原文学艺术教学楼
8、原一号食堂
9、原二号食堂
(二)凉亭
1、原1#凉亭)
2、原2#凉亭
(三)廊架
1、原廊架;
(四)道路
1、原1号路
2、原2号路'
3、原3号路
4、原4号路8
二、命名原则要求
切合我校实际,体现学校丰厚的文化内涵,有利于培育校园文化、提升文化品位,意义指向明确,避免产生误解和歧义,琅琅上口、通俗易懂。
三、命名方法步骤
(一)发通知,在全校范围内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开征集。
(二)1月20日前,命名方案表(电子版见附件)上报,教职工报校工会,联系电话:89188268,邮箱地址:tky_gh@126.com;学生报校团委,联系电话:89188117。方案汇总后统一报宣统部,联系电话:89188213。
(三)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征集到的所有“名字”进行评审,并提出建议名称(取前三种方案),建议名称在校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四)征求意见后,将方案提交学校确定。
(五)向全校公布学校各楼宇、凉亭、廊架、道路等名称。
四、奖励优秀作品
命名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对中选作品和入围作品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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