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二届海洋运动会会徽、会歌歌词、主题口号征集
浙江省第二届海洋运动会将于2015年在舟山普陀举行。本届运动会将立足海岛特色,突出休闲性、注重参与性,力求休闲旅游与健身运动的有机结合,充分展示海洋体育魅力,推动全省范围内群众体育文化的交流与合作。经批准,决定即日起向全社会征集浙江省第二届海洋运动会会徽、会歌歌词、主题口号。 一、征集作品的时间 :2月1日—2月28日二、征集作品的形式和要求 1、会徽 ⑴浙江省第二届海洋运动会会徽要求突出“第二届海洋运动会”、“普陀”、“2015”三大主题要素。 ⑵要求构思新颖,反映海洋运动的特点。色彩明快,造型简洁,易于传播;富有美感、动感,并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⑶设计稿需附上创意说明。 2、会歌歌词 浙江省第二届海洋运动会会歌歌词原则上要求体现海洋文化体育特征,具有普陀地方特色和地理标志;歌词优美、健康、朝气、向上,体现“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气氛;节奏感强,朗朗上口,易于传唱。 3、主题口号 浙江省第二届海洋运动会主题口号要围绕海洋运动会,突出普陀的地域特点和文化内涵。同时应彰显本次海运会“激情、快乐、时尚、环保”的理念,宣传普陀、宣传海运。口号应朗朗上口,简单易懂,含义积极向上。三、征集作品的具体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如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自负。 2、所有来稿需提供作者资料一份,具体包括:作者的姓名(单位、团体名称)、个人(单位、团体)简介、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团体有效证件。 3、会徽、会歌歌词、主题口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四、评审办法 评委会将评选出会徽、会歌歌词、主题口号入选设计作品各三件,并报主办单位同意备案后,确定最终获选作品。五、版权及奖励 ⑴来稿一律不退。 ⑵所有入围作品的版权、使用权(包括衍生使用权)归浙江省第二届海洋运动会有关机构所有,同时,筹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 ⑶最终获选的会徽、会歌歌词、主题口号将一次性获得奖金人民币5000元,其他入选作品一次性获得奖金人民币1000元。 ⑷以上奖金含个人所得税。六、收件地址、联系方法 收件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昌正街169号(舟山市普陀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孔小姐 邮编:316100 咨询电话:0580-3805951 传真:0580-3805513 电子邮箱:57141013@qq.comhttp://www.ptwtg.gov.cn/gsgg/2015/01/30/115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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