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征集“第二届道德模范”典型事迹6月25日
为集中展示第八师石河子市(以下简称师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广泛动员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形成重品行、讲文明、促和谐良好社会风尚,在师市营造向上、向善、向美的浓厚氛围和社会环境,促进公民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师市党委宣传部、师市文明办、师市党委统战部、师市政法委、师市总工会、师市团委、师市妇联决定开展“师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为保证候选对象更具代表性、广泛性和认可度,即日起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线索。 据了解,本次推荐标准是:“道德模范”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团结友爱”六个类别。被推荐人的基本要求: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民族团结、兵(团)地(方)共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其事迹鲜明、真实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的先进个人。 据悉,本次推荐方式及要求是:欢迎师市所属各单位、中央、自治区、军区、兵团驻市单位和居民个人积极推荐。组织推荐以所在工作单位为准。居民个人通过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文明办推荐。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25日。推荐材料简明扼要,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重点突出推荐对象的主要事迹,并写明推荐人及推荐对象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详细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杰、王倩倩 联系电话:2012122、2069189 邮箱地址:shzddmf@163.com)http://xj.wenming.cn/ddmf/201405/t20140526_1967764.shtml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