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5-2-3 10:34:38

20000元 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传播元素征集启动

       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福建省人民政府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将于2015年9月在中国福建福州举办。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展现和平、开放、包容、互信、互利的丝绸之路精神和文明传承,扩大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的影响力和传播力,现特向全国公开征集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标志、奖杯、主题口号及吉祥物等传播元素(征集时间:2015年1月下旬至3月15日),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参加设计创作(详情见征集简章)

特此公告

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组委会

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福州)执委会)
2015年1月29日

2015年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福州)传播元素征集简章.

  一、征集目的

  为贯彻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福建省人民政府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以海陆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为主体的“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旨在以电影为纽带,促进丝路沿线各国文化交流与合作,传承丝路精神,弘扬丝路文化,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将打造成继上海、北京之后在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三大国际电影节之一。首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于2014年10月20日至25日在中国陕西省西安市成功启动,今后计划每年举办一届,由陕西省、福建省轮流承办,2015年9月22日至26日将在中国福建省福州市举行。

  现特向全球公开征集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标志、奖杯、主题口号、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福州)吉祥物等传播元素,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现将征集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征集时间及截止时间

  征集活动自2015年1月中旬至2015年3月15日

  三、征集流程:

  1.2015年1月中旬发布征集公告及网络发送电子募集函;'

  2.2015年3月15日作品征集截止(以提交作品时间为准)

  3.2015年3月15日-20日收集作品及整理时间;

  4.2015年3月20日-3月25日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经公证后确定获奖作品名单;

  5.2015年3月26日-4月中下旬对终选作品进行修改,形成最终确定稿;

  6.2015年4月中下旬对获奖作品进行公示(7天);

  7.2015年4月底-5月初公布电影节标志等传播元素及征集活动获奖名单,举办传播元素新闻发布会等交流活动。

  四、主办单位

  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组委会

  五、承办单位

  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福州)执委会

  六、征集费用

  本次征集活动一律免收应征者任何费用

  七、征集对象

  1.国内外专业设计师及其设计机构

  2.全国(包括港澳台地区)高校在校学生
  3.全国(包括港澳台地区)爱好设计的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八、征集内容

  1.标志

  2.奖杯

  3. 主题口号

  4. 吉祥物。

  九、作品要求

  (一)总要求:

  1.设计主题鲜明,具有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

  2.标志、奖杯和主题口号是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永久性传播元素,既要包含“丝绸之路经济带”也要包含“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特色文化元素,充分体现以电影为纽带,促进海陆丝绸之路沿线各国文化交流与合作的理念,具有鲜明的福州、西安等举办地的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可识别性

  3.吉祥物为2015年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福州)使用,应充分体现本届主办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城市福州的地域特色。

  4.应征作品使用的文字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为主体,可适当使用汉语拼音或英文缩写
  中文: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

  英文:Silk Road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

  英文缩写:SRIFF

  5.请应征者务必保留作品矢量或高清源文件,作品一经入选请交付主办方。

(二)对各传播元素的具体要求

  1.标志

  标志设计必须包含彩稿和墨稿、标准色值(RGB和CMYK)、标志应用效果图、设计说明(300字以内)等内容,作者需将设计内容自行排版至2-10张A4(210×297/CM)幅面上,并按要求上传至电影节官网,同时按要求打印邮寄至执委会办公室。

  (1)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2)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给人以深刻印象。

  (3)作品要内涵丰富,创意出色,构图新颖,色彩明快,富有美感、动感和时尚感,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图案简洁、大方,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

  2.奖杯

  应征者应提交一套完整的设计方案(包括奖杯正面、背面图案、包装盒、证书),设计方案应进行平面和三维的展示,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上述图稿作者需将设计内容自行排版至2-10张A4(210×297/CM)幅面上,并按要求上传至电影节官网,同时按要求打印邮寄至执委会办公室。

  (1)奖杯上通常应包括电影节标志和本届赛事名称。

  (2)包装盒、证书设计应材料得当,结构新颖,工艺简洁;应用材质适当,便于携带、保存和展示,符合相关工艺要求,制作成本不宜过高。

  (3)提供奖杯和包装盒、证书的创意说明、材料说明、工艺说明及尺寸等相关信息。

  3.主题口号

  作者需将主题口号自行排版至1-10张A4(210×297/CM)幅面上,并按要求上传至电影节官网,同时按要求打印邮寄至执委会办公室。

  (1)宣传口号的创作要求主题深刻、简洁凝练、寓意深远、能充分体现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理念。

  (2)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记上口,便于视觉表达,富于情感色彩,能够打动人心。

  (3)口号将面向不同的阶层、需使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理解和接受,以中文为主。
  (4)应征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国内外其它重大电影节和活动的口号。
  (5)如遇不同创作者同时提交同一口号,以最先提交者为准。
  (6)每一条主题口号字数应控制在16字以内,每位应征者限投10份主题口号。
  4.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福州)吉祥物:

  吉祥物设计稿必须包含吉祥物设计(彩稿和墨稿)、标准色值(RGB和CMYK)、设计理念、吉祥物材质、实物尺寸以及吉祥物名字等相关内容,作者需将设计内容自行排版至2-10张A4(210×297/CM)幅面上,并按要求上传至电影节官网,同时按要求打印邮寄至执委会办公室。

  吉祥物还须具备商业开发价值,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可以广泛适用于2015年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福州)特许产品、视频宣传等不同领域的需要。所有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
十、提交要求:

  (一)一件有效的应征作品应包含:作品电子稿件和打印稿+《作品登记表》电子版和打印版+《参评承诺书》打印签署版。

  (二)应征者请至电影节征集官网:http://www.sriff.cn下载《作品登记表》和《参评承诺书》

  (三)正确填写后的《作品登记表》电子版与应征作品电子稿件需在2015年3月15日前上传到官网。

  (四)《参评承诺书》由应征者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者,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五)签署后的《参评承诺书》与《作品登记表》、应征作品打印稿一并邮寄至执委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远洋路1号福州广播电视台

  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福州)执委会办公室 (收)'

  邮编:3500147

  电话:0591-88003088:

  特别说明:为保证参评作品安全到达,请尽可能使用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
  十一、评选办法与奖项设置
  (一)评选办法

  由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福州)执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最终评审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二)奖项设置

  1.标志-奖项设置

  金奖 (1件,奖金2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银奖 (1件,奖金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铜奖 (1件,奖金3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5件,奖金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2.奖杯-奖项设置

  金奖 (1件,奖金2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银奖 (1件,奖金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铜奖 (1件,奖金3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5件,奖金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3.主题口号-奖项设置

  金奖 (1件,奖金1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银奖 (1件,奖金3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铜奖 (1件,奖金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5件,奖金5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4.吉祥物-奖项设置

  金奖 (1件,奖金2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银奖 (1件,奖金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铜奖 (1件,奖金3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5件,奖金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5.征集活动组织奖

  组织奖(5名,奖金各20000元),鼓励和表彰积极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并做出具体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6.凡参与的应征者均有机会获得纪念品一份(以投稿者的身份证号码随机抽取)。

  *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奖金,获奖者应按国家法律规定自行纳税。

十二、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的内容应均属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不属于公开作品。

  (二)除应征作者以外,应没有任何他方对应征作品及资料的创作、设计有实质性的贡献。
  (三)应征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它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四)应征作品或用于创作、设计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专有权利,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及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全部责任。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及追回已颁的奖励。
  (五)应征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及资料恕不退还。

  (六)作品一旦入围,作品本身及其资料的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本届吉祥物的知识产权归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福州)执委会所有。执委会有权决定应征作品作为宣传场合使用,应征者对此无权干涉。(作者有权在自己的学术交流场合使用,但不可以在同类征集场合使用。

  (七)获奖作品等同于进入终选作品的备选方案,如需进一步修改,作者本人应无条件帮助改进原有作品直至确定方案。

  (八)执委会有权对终选作品进行修改。原作者无权干涉。

  十三、咨询方式

  电话:0591-88003088,

  传真:0591-88003088

  官网:http://www.sriff.cn

  邮箱:info@sriff.cn,

  十四、争议

  对本规则产生任何疑议,执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届征集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执委会进一步规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附件:1.作品登记表

  2.参评承诺书

  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组委会

  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福州)执委会

  二○一五年一月,
http://www.sriff.cn/sri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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