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刺桐新风”公益广告大赛 新增影视作品征集
闽南网2月16日讯 第二届泉州市“刺桐新风”公益广告大赛,目前已进入最后的颁奖阶段。为立体化、多形式地传播公益广告,近日,大赛组委会决定,在举行平面类公益广告作品展评的基础上,再增加影视类公益广告作品展评内容,面向全社会征集、传播一批优秀的影视类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5日。大赛由泉州市工商局、市委文明办、泉州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创建办、泉州市广告协会、海峡都市报闽南版报社联合主办,自2013年首届活动以来,就受到了泉州市乃至全国各地广告达人的关注。
本届大赛主要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围绕“中国梦”、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雷锋精神,加强市民的诚信教育、培育勤劳节俭观念、传承孝道和敬老风尚、倡导文明旅游、宣传保护生态环境、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
“目前,平面类公益广告已面向全社会征集到411件作品,并由泉州各大高校广告专业教授、市工商局、文明办等广告专业人员共同评定,产生了100件入围奖,其中包括44件优秀奖作品和6件金银铜奖。”泉州市广告协会秘书长陈荣华表示,获奖作品,将陆续在海峡都市报等各大媒体,以及公交站牌、路口公益广告栏等地方进行集中展示。
而此届大赛新增的影视类作品,将会同样评选出金银铜奖共6名,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影视作品参赛要求
1.主题与平面类公益广告相同,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具体的创作主题,可通过泉州工商红盾网“公告信息”下载
2.以原创性为主要标准,遵守广告法,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公共道德价值、行业规范、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等要求。
3.报送时,需录制在DVD光盘上,存储格式为MPEG或AVI,时长不得超过60秒,另附一份电子版参赛表,报送到泉州市广告协会。(海都记者 谢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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