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宣传标语和徽标征稿启动
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是国务院确定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海情调查。旨在摸清全国海洋经济“家底”,实现海洋经济基础数据在全国、全行业的全覆盖和一致性,全面提升海洋经济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和评估决策能力。本次调查的调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外的,所有从事海洋经济活动的涉海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渔民等。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生产能力、对外贸易、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以及海洋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围填海规模情况、海洋防灾减灾情况、海洋节能减排情况、海洋科技创新情况、涉海企业融资情况、临海开发区情况、海岛海洋经济情况等。为切实做好“调查”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实施环境,现诚邀有实力、有创意的单位或个人参与“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徽标设计和标语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1、参选的宣传标语和徽标需突出海洋经济特色。
2、宣传标语要求特色鲜明、贴近实际、短小精悍、朗朗上口。
3、徽标作品要求立意新颖,简洁明了,参选作品格式不限,电脑或手绘均可。作品需提供彩色、黑白各一份,并附徽标寓意说明。纸质作品打印或绘制尺幅为A4竖式构图,电子文档存储格式为PSD及JPG格式。
4、参选作品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商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抄袭、篡改。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归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二、投稿方式
应征者需提供个人资料及联系方式,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投稿均可
1、挂号邮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宣传策划处
联系人:陈 宁
邮编:100860
电话:010-680481212
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标语和徽标征集
2、网上投稿:
E-mail:hyjjdc2015@163.com
三、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截稿日期:2015年3月20日(邮寄以邮戳为准;送交或网上投稿以稿件送达日为准),来稿恕不退还。
四、奖金设置及评选方式
活动主办方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应征方案进行评审,并分别选出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的宣传标语和徽标应征方案予以奖励:(
宣传标语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宣传标语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
宣传标语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
徽标作品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徽标作品二等奖1名,奖金2000元;
徽标作品三等奖1名,奖金1000元。
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自负。
评选结果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活动解释权归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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