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 发表于 2015-2-24 14:54:30

关于举办“绿影长流·生态沱江” 摄影大赛(展)征稿的启事

关于举办“绿影长流·生态沱江” 摄影大赛(展)征稿的启事
沱江河综合整治工程作为郫县“十二五”期间重大民生工程和成都西门口卫星城建设“一年出形象”重大项目,自2012年正式启动到2013年铺开建设,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全力推进,郫筒段(长青路至太清路)综合整治已基本完成,全长6.5公里的生态河景景观已初步显现。为充分展现沱江河整治后的华丽转身,让其透过方寸镜头,用摄影人独到的视角捕捉和展示沱江河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和谐之美,鲜活注解“水润蜀都·生态郫县”发展定位,形象诠释城市水系水景的再造重生和城市形象品质的更上层楼,经县沱江河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举办以“绿影长流·生态沱江”为主题的沱江河摄影大赛。
一、主办单位
沱江河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协办单位
郫县摄影家协会
三、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沱江河整治后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和谐之美,体现“绿影长流·生态沱江”主题的摄影作品。
四、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
五、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组照每组限投4—8张(每组算一幅)。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
3、参赛作品形式不限,不得装裱,允许对作品的色调、反差做少许调整,但不得大幅度改变作品原状,谢绝电脑合成作品。
4、参赛作品报送须发送电子文件(TIF格式文件不低于10M,像素不低于800万,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
5、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者任何费用,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6、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对于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出版画册、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11、本次活动由沱江河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郫县摄影家协会协办。主办单位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六、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
一等奖:1名 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 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 奖金1000元
入围奖:75名 奖金100元
同一作者获三等奖作品以上荣誉的不得重复。
七、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八、参赛方式
1、投稿邮箱:1056010465@qq.com,邮件必须注明参赛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2、参赛投稿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所有参赛作品数码邮件必须标注“沱江河摄影大赛”。
沱江河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骆女士电 话:028-87921079
郫县摄影家协会
联系人:杨先生电 话:028-87889032
                               2015年1月26日
“绿影长流·生态沱江”摄影大赛作品表(可复制)
作品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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