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 营山城市形象宣传广告语征集
1、应征作品应反映营山的历史文化,符合营山的发展定位,体现营山的地域特色,展现营山的精神风貌。 2、应征作品要立意新颖、特色鲜明,语言精炼、简明易记,便于宣传推广,字数原则控制在14字以内,并配以简要的阐释说明。 3、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具有独创性、唯一性、排他性,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4、应征作品如以个人名义参与,投稿请注明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如以集体形式参与,请注明集体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5、应征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三、参与方式1、信件邮寄。地址:四川省营山县城正西街110号县委大院7楼 (邮编:637700),《文脉》或《营山文艺》编辑部(县委宣传部内)王兰收。信封上请注明“营山城市形象标语应征作品”字样。 2、网上投稿。电子信箱:ysxxby@163.com 3、联系电话:0817-8366373,13183761071,1589275968 四、评选办法 1、广泛征集。在有关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手机等媒体进行征集活动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 2、初评。征集单位将成立评审组对来稿作品进行初评; 3、公示。在初评基础上,选出15件列为入围作品,在营山电视台、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上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市民与读者的意见后进行复评; 4.复评。主办方将请有关领导、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充分对15件入围作品进行复评和论证,从中选出5件作品作为获奖作品,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告【一等奖提名奖1件(即采用作品,宁缺勿滥,可空缺,如评选有一等奖提名作品,评审委员会将报请县委常委会审定);纪念奖4件(没有一等奖提名奖,评选纪念奖5件)】; 5、试用。对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一等奖提名作品试用一年(用于各类媒体传播及公益广告等); 6.确定一等奖征集。一等奖提名作品若社会反响较好,第二年继续采用即最终确定为一等奖作品(到时将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告,以公告为准)。 五、奖励标准
1.一等奖提名奖10000.00元(壹万元);2. 一等奖作品在提名奖的基础上再奖励90000.00元(玖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纪念奖4名,各奖1000.00元; 六、特别说明
1. 作品如有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依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先后次序);
2.去年已在营山县城市形象主题标语征集活动中获奖的作品谢绝参赛; 3.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并拥有获奖作品的全部版权; 4.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了解营山基本情况,请登录营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gshan.gov.cn/pages/index.html) ; 6.奖金涉及的税收按国家政策办理。 营山县作家协会 《文脉》编辑部 《营山文艺》编辑部 2014年6月1日
http://www.zhengjimt.com/zjxx/xuanchuanyuzhengji/6502.html
谢谢报料,这个一等奖获奖者极有可能是“孔雀”女士 :):):):):) 请问: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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