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5-3-14 09:45:12

1000元 “昌乐县2015年文学作品大赛”征文启动

  为进一步做活、做好《中国蓝宝石之都·昌乐报》副刊,传播文化精品,繁荣文学创作,实现“以文化人”,涵养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党报亲和力、引导力、影响力和感染力,即日起,昌乐传媒集团举办“昌乐县2015年文学作品大赛”征文活动。

  一、征稿对象:面向昌乐县专业、业余作家,广大文学爱好者,在校中小学生征集作品。

  二、征稿要求:

  1.征稿原则。立足本土化,追求精短化,强化文学性,增强可读性,让“名家”出精品,让“草根”上佳作。

  2.征稿形式。体裁不限,包括散文、杂文、诗歌、散文诗、小说(短篇)、报告文学等体裁。

  3.稿件内容。内容健康、主题明确,立意新颖、文辞优美。特别要注重文学品位,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4.征稿字数。1000字左右(其中,单首诗歌20行以内,组诗60行以内,小说、报告文学4000字以内), 鼓励短文、短诗。

  5.征稿栏目。逸闻趣事、民间传说、历史回眸、人在旅途、众生百态、乡村纪事、岁月如歌、心海涟漪、金色年华等。

  6.来稿责任。作者文责自负。来稿应是未公开出版和发表的原创作品,对来稿编辑部有权进行修改,如不同意,请作者在稿件注明。所有参赛作品严禁抄袭。

  三、征文截止日期:2015年12月中旬截稿。

  四、评选方式及其他:

  1.征文结束后,邀请专家、作家和编辑等组成评委会,对参赛稿件进行评选。将评出一等奖3名,各奖励1000元奖品;二等奖5名,各奖励800元奖品;三等奖8名,各奖励500元奖品;优秀奖若干名。

  2.稿酬标准。凡参赛作品在《中国蓝宝石之都·昌乐报》副刊《2015年文学作品大赛》栏目刊发的,均有稿酬。

  3. 为了使作家们更了解社会现实,使其作品更“接地气”,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作家实地采风,体验生活,了解各地改革发展取得的最新成就,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给城乡群众生活带来的新变化。

  4.在《中国蓝宝石之都·昌乐报》副刊刊发的大赛作品,全部在昌乐传媒网刊播,并择优在昌乐电视台、昌乐人民广播电台播出,不再另付稿酬。

  五、投稿方式:

  为使作者及时获得反馈,并积极践行环保低碳理念,征文仅接受电子邮箱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昌乐报文学作品大赛”,在邮件正文粘贴作品内容,同时以附件形式附上作品文档。来稿也可用笔名,但需在文尾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6801050 13863612197

  联系人:昌乐报社 吴宗春

  《中国蓝宝石之都·昌乐报》编辑部电子邮箱:clcmclb@163.com

  昌乐传媒集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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