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5-3-14 10:13:10

5000元 “盘锦交警”形象标识有奖征集启示

为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树立盘锦交警良好形象,现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面向社会有奖征集“盘锦交警”形象标识,标识设计要求体现“盘锦交警”的工作特色,融合盘锦地方文化元素;内涵丰富,创意独特,有时代气息,具备较强的视觉感染力;主题鲜明,构图新颖,简洁醒目,识别性和通用性强,适合在多种场合及载体(如微信头像、画册海报)上使用。
      另外,提交作品包括形象标识、图像源文件、设计说明。设计说明应有助于对标识的理解,其内容为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而且,作品要以电子文稿形式提交,形象标识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清晰,且放大缩小不会失真为准。设计说明需存储为WORD格式。
      同时,应征者须关注“盘锦交警”微信订阅号(微信号:panjinjiaojing),再按要求投稿至电子邮箱:pjjiaojing@sina.com。稿件中要写明投稿人的姓名、微信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并在邮件主题上注明“盘锦交警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征集时间于2015年3月31日24时截止,以电子邮件的收件时间为准,征集时间截止后所送达的作品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作品由市交警支队专业人士筛选决定,确定录用奖1名,入围奖3名,各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录用奖奖金5000元,入围奖各500元,获奖名单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方案一经选用,其全部知识产权归市交警支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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