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 乐清市图书馆标志(LOGO)设计有奖征集启动
乐清市图书馆新馆大楼建设现已进入内部装修阶段,规模为26278平方米。新馆秉承传统、开拓创新,在功能上更加突显图书馆在社会教育、保存文化遗产、科技示范、网络服务及文化休闲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全面体现其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安全环保的特点,并充分展示乐清的人文精神和鲜明的时代风格
面对即将到来的新馆,为深入宣传图书馆,充分展现乐清新馆的文化精神及核心理念,打造图书馆的识别新形象和文化新地标。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乐清市图书馆标志(LOGO)设计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乐清市图书馆馆标
二、主办单位:乐清市图书馆
三、征集对象: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国内外机构与个人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1. 体现千年古县乐清的文化历史积淀,紧扣图书馆文化精神及核心理念,可标注“乐清市图书馆”(可选择南怀瑾手写体,请点击附件下载);
2. 要求主题鲜明、内涵丰富,体现乐清市图书馆历史文化渊源和发展理念,同时易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具有良好的视觉识别性;
3. 应征者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符合商标注册及所有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并确保任何第三方不会因知识产权等权利向征集人主张权利;
4. 应征作品须提供彩色稿件(附色标说明)、黑白稿件和文字说明各一份(A4纸型);
5.应征作品需提供完整的、可用的矢量图源文件稿。(文件后缀名格式为ai、cdr,不能用矢量方式表达的图形按jpg格式以最高精度模式保存,文件尺寸为300mm×300mm);
6.应征者须另附个人或团体资料(包括参与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所需注明的其他事项)。
五、征集时间:
即日起——2015年5月30日
六、作品评选;
本次活动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最终被采用的作品将获人民币5000元的奖励,并颁发证书。另设入围奖2名,每位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七、法律保护
1. 凡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后,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归乐清市图书馆所有,双方签订正式的版权转让协议。作者不得将其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也不得向其它机构和个人转让,否则,全部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2. 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已发放报酬如数追回,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 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征稿结果公布后,未获奖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八、应征办法
应征者可以电子邮件、挂号邮寄或当面交付的方式参与。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乐清市南大街109号:乐清市图书馆四楼办公室收(请在信封上注明“馆标征集”字样)
邮编:325600
联系人:夏文博
电子邮件:yqlib@163.com
咨询电话:0577-62526562
九、揭标公示
最终结果将在“乐清日报”和中国·乐清网和乐清市图书馆网站( http://www.yqlib.cn/)等媒体予以公示。
附件1:南怀瑾题字(右键另存为)
附件2:乐清市图书馆新馆鸟瞰图(右键另存为)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