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4-6-15 08:19:33

“美丽聊城,幸福水城”摄影大赛8月20日


[导读]为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展示我市“东融西借、跨越赶超,建设冀鲁豫三省交界科学发展先行区”取得的各项成就。经研究,决定举办“美丽聊城·幸福水城”摄影大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展示我市“东融西借、跨越赶超,建设冀鲁豫三省交界科学发展先行区”取得的各项成就,进一步打响“江北水城·运河古都”城市品牌,提升我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经研究,决定举办“美丽聊城·幸福水城”摄影大赛,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摄影大赛活动主题为“美丽聊城·幸福水城”,由中共聊城市委宣传部、聊城市文广新局、聊城日报社、聊城广电总台主办,聊城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聊城新闻网、聊城摄影家协会、聊城艺术摄影学会承办,聊城市妇幼保健院协办。旨在充分展示我市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宣传推广我市秀美的自然风光、深厚的文化底蕴、优良的人居环境,以及充满活力和生机的经济社会发展面貌,为我市外宣画册的制作,提供优质素材。本次摄影大赛将从画册制作需求的角度,组织部分摄影家进行专题创作,力求图片精美,内涵丰富。比赛结束后,将组织获奖作品和入围作品进行公开展出,同时启动聊城“年度图片”评选活动,使我市的摄影创作常态化。
  二、参赛条件及要求
  (一)参赛对象
  聊城市摄影爱好者。
  (二)作品内容
  参评作品要健康向上,符合时代精神,充满正能量。作品要展现聊城美丽的自然风光,人民安居乐业的精神风貌和日益完善的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反映时代变迁和人民美好生活,具有较高艺术水准。
  参赛作品将分为三类,分别为:
  自然风光类:反映美丽聊城自然风景或自然与社会和谐共生景象的摄影作品;
  城乡风貌类:反映城乡建设、时代变迁和美丽聊城建设亮点的摄影作品;
  人文生活类:反映身边发生的具有时代气息以及聊城人民生活特色的摄影作品。
  (三)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创作时间不限,每人限10幅作品。
  2、参赛作品网络上传稿件要求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不大于500KB。同时请保留大数据格式照片及原片,以备入围后提交。
  3、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无损压缩格式)拍摄。
  4、参赛作品应填报摄影比赛作品登记表。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并简要说明图片故事或情景,要求50字以内。请务必在提交作品页面仔细填写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以备获奖时通知本人。
  5、组委会将聘请专业人员对作品评审。
  (四)注意事项
  1、参赛作者的作品须原创,且未在其他市级以上比赛、评选中获奖,作品涉及的法律责任、著作权益等由作者本人负责。
  2、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对于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等政务活动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3、本次大赛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三、投稿参赛方式
  本次大赛采用网络投稿方式,通过聊城新闻网上传作品。(网址为:http://photo.lcxw.cn/mllcsy)
  在线提交参赛作品后,系统将提示上传成功信息,大赛工作人员将对作品进行审核,同时进行网络投票,符合要求、网友集中推荐的作品将在本次赛事专题中展示,与本次大赛无关或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将被删除。
  四、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一二 三等奖及优秀奖,并对获奖作品进行奖励。
  五、投稿截止日期
  2014年8月20日http://lc.fccs.com/news/201406/43167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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