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举办“我眼中的非遗”摄影作品征集启示
本次征集活动第一阶段(自3月5日起至3月20日止)征集的作品将代表枣庄市集中报送参加全省比赛。省文化厅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和优秀奖20名。大众网枣庄3月19日讯(记者 孟令洋)为落实省文化厅“传承中华文明·绵延齐鲁文脉—“我眼中的非遗”全省摄影大赛工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有效地利用影像资料开展枣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近日,枣庄市文广新局决定举办枣庄市“我眼中的非遗”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本次征集活动第一阶段(自3月5日起至3月20日止)征集的作品将代表枣庄市集中报送参加全省比赛。省文化厅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和优秀奖20名。
凡不通过本次征集活动,自己向省文化厅大赛组委会报送作品的,不影响在省里的参评,参赛作品及信息表打包发送至邮箱:sdsfyc@163.com或smp326@163.com,注意投稿截止到2015年3月27日。邮件主题请注意:“传承中华文明·绵延齐鲁文脉—“我眼中的非遗”全省摄影大赛投稿。第一征集阶段结束后,枣庄市将不定期组织进行大型采风和各种小型专题摄影,集中对枣庄的各级非遗项目进行全面补充拍摄,力争征集到最全面的图像资料。所有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照片根据枣庄市非遗目录进行分类和评选,入选作品奖择期集中展出,并出版相关摄影集。第二阶段征集时间是从3月20日起至5月25日。
所有爱好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征集作品内容:重点关注和反映我市国家级、省级非遗目录项目历史渊源、传承活动、传承人生活、保护工作、展示传播、重大事件等内容的照片;反映存在于民间的传统节庆庙会、民间绝技绝活、传统生产生活方式、民间传承仪式、民间信仰习俗等内容的照片以及其他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资源的照片。
征集作品体裁、风格不限,黑白、彩色和老照片均可,照片不能进行加工处理(不接受合成照片、PS过的照片等)。征集只接受数码格式作品,不接受洗印的纸质照片。作品格式应为JPG格式,单幅照片大小不低于3M,每位参赛人员送交作品数不多于6幅,组幅每组不超过6张(组照需粘连)。应征选手递交作品时,需填写信息表,请注明作者姓名、作者简介、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名称及作品简介(简介不超过100字)。
附: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柳琴戏(戏曲)
二、鲁班传说(民间文学)
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女娲传说(民间文学)
二、鲁班传说(民间传说)
三、奚仲造车传说(民间文学)
四、柳琴戏(戏曲)
五、皮影戏(戏曲)
六、鼓儿词(枣庄小鼓、曲艺)
七、山东琴书(曲艺)
八、伏里土陶(传统美术)
九、洛房泥玩具(传统美术)
十、滕县松枝鸟(民间美术)
十一、枣庄民间缝绣技艺(传统技艺)
十二、滕州张汪竹木玩具制作技艺(传统技艺)
十三、薛城庞庄麦秸手编(传统技艺)
十四、枣庄运河船工号子(传统音乐)
十五、薛城唢呐(传统音乐)
十六、鲁南花菇(传统舞蹈)
十七、四蟹抢窗(传统舞蹈)
十八、独杆桥(传统舞蹈)
十九、大洪拳(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
二十、石榴盆栽培技艺
二十一、齐村砂陶烧制技艺
二十二、人灯舞
二十三、骨牌灯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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