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钰民 发表于 2015-3-26 20:31:26

【15.08.31截止】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 “天山杯”全国有奖征联启事

http://www.china-liandu.com/static/image/common/gb.gif 发表于 2015-3-26 08: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
“天山杯”全国有奖征联启事

为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边疆经济社会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楹联家协会会同有关单位主办“天山杯”全国有奖征联。
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掀开了新疆历史发展的新篇章。 6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中国共产党正确领导和全国人民大力支持下,新疆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艰苦创业,使新疆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普遍提高;各族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权利得到有力保障;民族团结和军政、军民团结切实增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今天的新疆,政通人和,百业兴旺,新疆各族人民和全国人民一道,正意气风发、信心百倍地朝着“中国梦”的宏伟目标迈进。
一、大赛主题:
赞美新疆神奇景观、美丽风情和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抒发热爱祖国、热爱新疆的情感,颂扬各民族团结进取和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
二、征联要求:
      1.作品内容须围绕主题,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2.欢迎适宜刻制悬挂的短联,全联字数30字以内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00字。
3.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首次投稿作品,不得抄袭、剽窃,作者文责自负。
4.参赛作品必须符合中国楹联学会《联律通则》,新声、旧声均可,但不得混用,用典须注明出处。
      5.每位作者投寄参赛作品不得超过3副,且不得重复投寄。随稿注明真实姓名(可附百字内楹联艺术方面的简介)、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电话、QQ号码。投稿时在主题中注明“天山杯征联”字样。
6.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参赛者须同意征联举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使用权,不另计稿酬。
    三、大赛奖项:
1.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30名,入围作品若干。参赛者获赠刊载大赛优秀作品刊物一册;对等级奖及优秀奖获奖者颁发证书,物质奖励另定。
2.本次大赛重视青少年楹联人才的发现和培养,针对在校大学生,单另设立“楹联青春奖”10名;针对中小学在校学生,单另设立“楹联新苗奖”10名。颁发证书,推荐其参加有关楹联活动。
四、评选:
   由资深楹联家担任评委。凡参赛作品一律隐名编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入围以上作品在《新疆楹联》《绿韵》专辑发表;并推荐全国性报刊发表。
五、征联时间: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以收到作品电子稿件日期为准)。
   六、投稿方式:本次大赛只接收电子稿,投稿电子邮箱:xjyljxh2013@163.com
七、联系人:谭会东,13899953019;李淑兰,电话13999865805
                                             
2014年12月20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15.08.31截止】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 “天山杯”全国有奖征联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