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5-3-28 08:12:03

5000元 “我与扬州漆器厂的60年”有奖征文征集启示

  2015年,适逢古城扬州2500年大庆之际,扬州漆器厂也迎来了60周年大庆。这60年来,扬州漆器厂的发展凝聚了政府、社会、诸多热爱漆器事业的人士的关心与关注,。一件一件独具艺术价值的漆艺产品架起了扬州漆器厂与外界沟通的桥梁,也谱写了很多的动人故事。也许是你,也许是你身边的朋友,值此60周年之际,扬州漆器厂发起“我与扬州漆器厂的60年”征文活动。60年风云激荡,60年沧桑巨变,60年艰难拼搏,60年继往开来,60年的扬州漆器厂星光烁烁,让我们一起见证我们曾经最美好的经历,也让我们一起共谱我们更加美好的未来。

  征文活动时间:

  1.征集时间:2月5日至4月10日

  2.评审时间:4月12日

  3.获奖公布:4月16日至18日

  奖项设置:

  1.一等奖2名:奖励价值5000元的漆器礼品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4名:奖励价值3000元的漆器礼品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8名:奖励价值1000元的漆器礼品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20名):奖励价值300元的漆器礼品并颁发证书

  2.获奖作品还可享受如下待遇:

  (1)在扬州时报、扬州漆器厂主办的《扬州漆器》报、扬州漆器厂官网上刊发

  (2)在扬州漆器厂享受特殊客户待遇,今后购买漆器产品享受特殊折扣优待。

  (3)对获一等奖的参赛者,将受邀参加扬州漆器厂相关庆典活动。

  作品要求:

  1.以“我与扬州漆器厂的60年”为主题,讲述对扬州漆器厂的所见、所闻、所感,故事以小见大,贴近生活,积极健康,真实感人。

  2.全国范围征集(含港澳台)。

  3.文章不少于500字,微信文章不超过140字(含140字)。

  4.体裁、风格、类型不限。

  5.须为原创首发,不得抄袭,涉及版权侵权等事宜由作者自负。

  6.文内如果包括摄影图片类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涉及肖像权、版权等事宜由作者自负。

  7.作品提交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注意事项:

  1.征集作品不收取任何费用。

  2.作品可以电邮,也可信件寄送。

  3.主办单位对征集作品具有收藏、展览、出版、宣传等处置权。凡参加此次活动的参赛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联系方式及作品寄送地址:

  联系地址:扬州市邗江经济开发区银柏路5号

  联系人: 孙主任

  联系电话: 85880802 13773563589

  邮 编:225127

  邮箱地址:7877470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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