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信行业落实“实名制”工作自律公约实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天津北方网讯:为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简称“实名制”)工作,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电信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信部令第25号)、《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信部令第24号)和《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方案》(工信部保〔2013〕287号)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通信行业协会履行行业自律和通信行业社会责任建设的职责,为行业搭建相互沟通和共同工作的平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中国电信天津市分公司、中国移动天津有限公司、中国联通天津市分公司、中国铁通天津分公司、天津市通信行业协会经过充分沟通协商,就严格落实实名制工作达成一致意见,五方共同签订了《天津市通信行业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自律公约》并将于201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约的主要内容有:(1)成立天津市电话用户实名制联合工作领导小组
(2)统一社会渠道准入门槛
(3)明确社会渠道电话用户实名制行为分类
(4)社会渠道违规行为的认定
(5)对四家公司社会渠道管理工作的要求
(6)建立渠道黑名单制度
(7)加强社会渠道实名制工作管理,社会渠道出现违规情况将处罚金及停止开户业务合作一年
(8)要求四家公司加强对内责任追究
电话用户实名制联合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天津市通信行业协会,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为了推进天津市电话用户实名制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希望社会各界对四家通信运营商及社会渠道代理商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27813066
邮箱:shimingzhixiaozu@126.com
联系人:杨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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