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知青》 开始征稿启示
本报讯(记者吕莹)知青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是一段不能忽略的历史。及时把这段历史的参与者和见证人的亲身经历和亲见亲闻记录下来,使后人对知青上山下乡运动有全面的了解和认识,扩大文史资料的史存面和教育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了真实记录这段岁月,浔阳区政协拟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反映当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及回城创业等文史资料,编撰《九江知青》(暂定名)一书。据悉,征集对象包括文革时期九江(原县级九江市)籍下放知青和外地下放到九江市各县(区)知青;曾直接管理、办理、参与知青工作的相关人员;曾接收知青的县(区)乡、村干部及有关知情人员;知青父母和子女。征集内容为有关知青的政策、文件及当时媒体相关报道;有关知青统计数据等文史资料;动员和组织知青上山下乡情况;知青在农村劳动、生活、学习、思想情感等方面情况;知青点的建设发展情况;知青返城就业、创业情况;留居农村知青状况以及知青经历中的其他感人故事;反映知青劳动、生活的老照片和日记、信件等其他相关实物。提供的照片均需对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情况作简要说明。
此次征集的文稿必须坚持政协文史资料工作“三亲”(亲历、亲见、亲闻)的原则,内容要翔实、生动、具体,以第一人称用回忆录的形式撰写,字数一般控制在3000字左右;必须是本人原创(包括本人在其他媒体上已发表过的)。若推荐他人文章,必须征求当事人同意。文稿作者要真实客观再现那段往事,也可以新的角度和深度来正面追忆那段岁月,文稿中对知青运动不加任何评论。作者可以亲自撰写文稿,也可以口述形式,由他人记录整理。来稿要注重细节描述,突出某一件事或某一个故事,切忌泛泛而谈。此外,对来稿采取择优录用原则,编委会在不改变事实的情况下,有权对来稿进行修改。
《九江知青》的征稿时间截至6月30日。征集到的照片、文字资料及实物根据编辑需要采用,采用后一律归还。所有来稿一律不退。入选稿件或资料将给予适当报酬。来稿无论采用与否,均赠送此书。作者一律用真实姓名,并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投稿时请附个人简介,包括作者姓名、性别、年龄、何届毕业生、当年下乡的地点、单位、职务和回城后的工作单位、岗位。
来稿来件邮寄地址:九江市浔阳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九江市浔阳区庾亮北路2号)收;邮编:332000。请在信封上注明“稿件”。电子邮件(文稿、照片等)请发至邮箱xyqsqmy@163.com。邮件需列明文稿、史料、照片、名单;投稿人姓名、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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