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5-4-9 15:49:05

2015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启示

  烟台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和首批沿海开放城市,文化底蕴深厚,历史可上溯到七千年前的贝丘文化,曾留下诸多珍贵文化瑰宝,也是亚洲葡萄酿酒与葡萄酒城。为进一步推进当代中国画艺术发展,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倡导艺术多样化,把握时代性、学术性、多元性、创新性原则,创作出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精品力作。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2015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将在烟台举办。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协办单位:烟台市美术家协会
烟台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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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
副主任:徐 里 张志民
秘书长:杜 军 徐 明 朱全增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安 孙光辉 孙同和 孙成河 严 涛
赵承春 董竟成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刘文胜
展览编辑:张英财 刘子会 孙伟宁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击
四、展出日期:山东省烟台市
五、展出地点:2015年10月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60件,入选作
品24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优秀作品60件(税前收藏费20000元/件);入选作品240件(税前收藏费12000元/件)。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初评入围者按要求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送件要求:画幅尺寸不小于6尺整张,横竖不限(宽不超过2米、高不超过2.4米)。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 8月1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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