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人家 发表于 2015-4-9 18:10:50

青礁慈济宫景区文明标语征集

厦门海沧青礁慈济宫,又称慈济东宫(古属漳州府海澄县),为纪念保生大帝——吴夲,而建立此庙宇。厦门海沧青礁慈济宫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青礁村崎山(岐山)东南麓,四周地域辽阔,景色秀丽。199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引导社会群众自觉践行文明行为,形成讲公德、守法规、尽责任、促和谐的文明道德新风尚,营造万众一心群策群力共建景区文明氛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景区文明标语、标识和提示语,征集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所征集的文明标语、标识和提示语主要用于景区内各类公共场所悬挂和设置。征集的文明标语、标识和提示语要根据所设置场所功能和特点的不同具有相应的针对性。
(一)景区类
包括景区门口、餐厅门口、楼梯台阶、垃圾桶和绿地等设置的文明标语、提示语或图片。内容要求贴近青礁慈济宫文化、贴近实际、简洁明快、易于传播,引导香客、游客自觉践行文明行为。
(二)寺庙文化类
包括文明进香、定点燃放鞭炮、定点烧纸钱等设置的文明标语、提示语或图片。内容要求贴近青礁慈济宫文化、贴近实际、简洁明快、易于传播,引导香客、游客自觉践行文明行为。
二、稿件要求
1、贴近青礁慈济宫文化,体现文明的景区形象。
2、文字简练,富有创意,既响亮有力,又质朴温馨,例如:“垃圾不落地,保你有福气”、“垃圾不落地福德当下修”,不出现“严禁、禁止”等词语。
3、原则上控制在20字以内,适于传播,易于传颂。
4、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三、评比办法;
(一)作品需标明用于什么场所。
(二)作品征集结束后,青礁慈济宫在所有作品中评出入选作品,最终确定录用作品。
(三)海沧青礁慈济宫有在景区内各类场所无偿使用录用作品的权利。
(四)海沧青礁慈济宫在使用录用作品时有修改完善的权利。
四、奖项设置
1、所有征集的作品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2、所有录用作品提供纪念品。
五、工作要求
1、交稿时间和方式
本次活动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
请参赛人员将作品于4月12日前提交到海沧两岸义工联盟交流工作室,地址:海沧滨湖北二路1号滨湖大厦(海发社区)3202室,或者发送邮件至1244402780@.qq.com。联系人社工李小双:13774698631.请在作品中写明本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海沧两岸义工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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